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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贡区市监局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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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贡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2021年,章贡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建设法治政府,加快推进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我区高质量法治提供坚强的法治保障。

一、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进一步强化法治意识、培养法治思维、提高依法行政能力

区市监局结合党史学习教育、每月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领导班子会议组织领导干部常态化、系统化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西和赣州重要讲话精神,以及在广西、榆林等地考察期间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以及各项法律法规。并要求各单位要对法治学习贯彻落实,深刻领会丰富内涵、精准把握核心要义,学深悟透、融会贯通,切实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市场监管领域的全过程、全方面。全年共组织党史学习教育及领导干部学法110余次。

根据法治政府建设相关要求,组织开展“百万网名学法律”江西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专场知识竞赛、“百万网民学法律”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地方金融条例专场知识竞赛、百万网名学党史、悟思想专场知识竞赛。

二、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持续优化发展环境

(一)深化“放管服”改革

1.大力推行企业开办“网上办、零见面”改革,深化企业登记便利化

①实施市场主体登记电子化改革:开通运行「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和企业名称网上登记平台」,办事人只需要通过电脑或手机登陆平台,就可以进行操作,不再是只有前往办照大厅才能办理业务,实现足不出户可办事、业务提交24小时不打烊。

②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在申请人提交材料齐全的情况下,个体工商户办照实现了当天办结、立等可取,并率先实现企业外网申请材料审核并递交后1小时领照,改革进度在全市领先。领取执照的时限从法定的提交申请15天,到递交材料1小时即可取,最大限度压缩群众办事等待时长。

③推进无纸全程电子化登记:支持简易注销的全程电子化业务办理;扩大了“无纸全程电子化”登记适用范围(除设立业务外,增加了变更、注销业务)。

④推进“一次不跑”改革:通过实名认证及电子签章的方式完成“无纸全程电子化”登记后,企业无需前来大厅,可直接在微信小程序或支付宝小程序中领取电子营业执照,实现足不出户便可领证,让信息多跑路、群众少跑腿。

2.整合企业登记、公章刻制等各环节,发挥科技工具作用,打通数据壁垒,优化办事流程,缩短企业开办时限。建立部门间信息共享机制,给企业从准入到退出提供全链便利化服务

①实现设立、注销各环节“一网通办”:依托省平台,已搭建企业开办、企业注销“一网通办”服务专区,将原来分散在市场监管、公安、人社、税务等多个部门的审批职能进行整合,申请人只需填报一次信息,相关信息就能在后台实时流转,自动推送至相关部门,由多个部门在线并行办理,即时反馈信息,实现企业开办、注销“一网通办”,最大限度降低企业开办成本,压缩企业开事时间、提高企业退出效率,给企业从准入到退出提供全链便利化服务。

②压缩开办时限:目前已实现企业开办时间压缩至1工作日以内,其中企业登记注册0.5个工作日,印章刻制和实现发行税控设备、领取增值税发票并联办理0.5个工作日

3.持续优化企业注销登记环节,切实降低企业退出成本

①推行简易注销改革:对未开业企业和无债权债务企业等实行简易注销登记程序,不再需要登报公告,只需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免费进行45天(自然日)公告,期满后30天(自然日)内,即可申请简易注销登记。

②一般注销不登报:将普通注销的清算组备案、登报发布债权人公告等改为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免费公示公告。

③开展简易注销登记改革试点:扩大简易注销适应范围(将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和农民专业合作社也纳入了简易注销试点范围)、压缩了公告时间(公告期由45天再次压缩为20天)、建立了容错机制(允许被终止简易注销登记的企业达到条件后再次申请简易注销)

④取消企业清算组备案业务:注销备案改为由企业自主在公示系统免费公示,并对应取消电子政务云服务平台(即内网)以及企业登记网络服务平台(即外网)的清算组备案网上申请业务。

⑤进一步精简办理材料:注销登记改革以来,企业注销实行形式审查,企业在市场监管部门办理注销登记时不再提交《(清算组)备案通知书》、报纸样张等5份材料,仅提交《清算报告》等4份必需要件,材料进一步减少了。

⑥注销网站业务合并:将原本的2个网站2笔业务(公示信息网发布公告+企业登记网络服务平台申请注销)整合到一体,群众不需要分开进行申请,登录一个网站即可办完。

⑦注销由市场主体自行发起:网站公告期满后,不再自动发起注销申请,改由市场主体自主发起。

⑧注销实现无纸全程电子化办理:实现支持所有注销全程电子化业务办理。

4.服务市场主体,为办事人提供更多切实便利

通过施行“错时、延时、预约”服务,并与“企业登记网络服务平台”相结合,实现“登记注册24小时不打烊、办照服务365天不间断”。同时,章贡区还率先实现企业外网申请材料审核并递交后1小时领照,改革进度在全市领先。

(二)打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

1.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监管协同平台(江西)数据归集、公示、共享情况

由区市监局牵头建立了章贡区商事制度改革联席会议办公室,建立了章贡区企业警示系统联络QQ群,由各相关职能部门定期将已生效的相关信息录入到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江西)监管协同子系统对社会公示,实现数据的动态管理截止到2021年9月30日,全区已累计归集除工商登记信息以外的数据39708条,其中,行政处罚1880条,行政许可26540条,抽查检查4656条,小微企业扶持70条,联合惩戒11条,部门公告33条,荣誉信息2283条,监管预警39条,判决文书417条,抵押登记98条,信用承诺3670条,备案信息11条。企业监管警示系统在强化政府行业监管、降低交易风险、推动社会诚信自律方面的作用已越发显著。

2.积极做好赣州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信用中国(江西赣州)”数据上报工作

参与开展专项领域严重失信治理工作,集中治理诚信缺失问题,督促失信主体纠正失信行为,提升社会诚信水平。截止到2021年9月30日,我局共向赣州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信用中国(江西赣州)网站上传数据294168条,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

三、加强制度建设,完善依法行政体系

全面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和监督管理,组织做好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进一步完善了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坚持重大事项集体讨论制度。制定《党组会议议事规则》《局长办公会议事规则》,规定重大事项需先拟出具体意见,依据事项性质进行意见征询,合法性审查,按程序报区党组会(局长办公会)集体讨论、主要负责人末位发言等程序。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聘请法律顾问,加强对重大决策的合法合规性审查。

区市监局在全区率先成立了公职律师办公室,充分发挥公职律师的决策咨询论证作用。积极参与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化解行政纠纷。参与行政诉讼出庭应诉4件,判决维持。指导行政复议答复3件,其中2件维持,1件正在审理。指导回复检察建议1件。指导信访回复6件。参加章贡区司法局行政复议听证、于都检察院行政诉讼监督公开审查(听证)。规范性文件、合同进行合法性审查3件。

四、坚持共建共享,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

推进全区冷链食品疫情防控常态化,全面排查辖区内冷链食品经营者底数,建立冷链食品冷库经营台账118家、从业人员台账1380人。落实重点场所防控。2021年7月至9月,我局出动执法人员812人次,排查进口冷链食品单位1386家次、其中冻库627家次、农贸市场、餐饮店759个次。进口冷链涉疫食品排查情况。2021年7月至9月,我辖区检出进口冷链食品核酸阳性样本1起,接到外省(省内外市)涉疫食品流入(流出)的信息通报3起。共排查涉疫食品2450公斤,已下架停售、专区封存、退运21.3公斤,销毁760公斤,分级分类处置后流入市场793.84公斤,已向消费者销售无法追回878.8公斤,另有0公斤涉疫食品流向正在进一步追查。定期开展核酸检测工作。7月以来,从业人员累计采样6693人次,食品采样累计1792件,环境采样累计2011件。落实“赣溯源”平台使用。截至目前,辅导、帮助有287家冷链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已完成赣溯源注册,备案食品数为4148批次,赣溯源录入使用工作正在有条不紊的进行。开展冷链食品知识宣传培训。培训人员369人次。开展冷链食品疫情常态化防控检查。成立东至区市场监管局疫情防控冷链食品监管工作专班。

五、加强行政权力制约监督,打造公开透明阳光政府

1.自觉接受监督

首次参与法律监督应诉 。申请人杨某认为于都县人民法院审理某公司与我局工商登记案件存在违法情形,向于都县人民检察院申请法律监督。我局主动对接检察院接受司法监督、出庭参加检察听证。2021年7月15日,于都县人民检察院认为该案不符合监督条件,作出《不支持监督申请决定书》。积极回应检察建议确保全面履职。2021年,共收到章贡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建议书两份,对建议书指出章贡区辖区内部分餐饮商家及超市仍在使用、销售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吸管的问题、部分眼镜店存在违法销售隐形眼镜问题,开展了专项整治。食品相关产品专项检查共出动执法人员990(人)次,排查食品相关产品生产企业 8家,销售单位162家,检查餐饮单位323 家。对于销售、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吸管的商户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5份,发放告知书960份。违法销售隐形眼镜专项检查共检查眼镜经营企业65家,合计出动监管人员168人次,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2份(1家已整改到位,1家正在整改),发现涉嫌存在违法行为并移交至赣州市市场监督管理执法稽查局章贡分局6起。严格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区市监局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法治机关的高度,认真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始终坚持“机关相关负责人必定出庭、机关主要负责人力争出庭”。2021年,区市监局共有行政诉讼案件5起,机关负责人均亲自出庭参与应诉。

2.加快建设社会信用体系

开展了经营异常名录管理工作。针对经营过程中被发现存在异常的市场主体,开展了列入或移出异常名录、标记或解除经营异常等工作。截止到2021年9月30日,被列入异常名录的企业共有5988户,其中因未公示年报信息的企业达5432户;未公示即时信息企业21户;企业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27户;通过登记的住所或经营场所无法联系的508户。申请移出异常名录的企业共有1358户,其中因被报年报公示信息的企业800户;已履行即时公示信息义务的178户;已更正公示有关信息的245户;依法办理住所或经营场所变更登记后申请移出的74户,通过住所或经营场所重新取得联系的61户。

实行了联合惩戒机制。一是对因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被吊销营业执照的企业,实行了法定代表人任职限制。二是联合区直各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在政府采购中,对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一律不得参与招投标;在评先评优活动中,属被列入异常名录的企业,也不得授予荣誉称号;三是在注册登记过程中对各级人民法院公示的失信被执行人,在注册登记中限制其不得担任企业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四是在申报省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时,企业若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一律取消“守合同重信用”申报资格。

定期向区诚信办报送企业信用红黑榜。定期每季度向区诚信办报送诚信红黑榜,进一步改善和优化我区发展环境,打造“诚信章贡”,维护企业和广大群众的合法权益,营造诚实守信的社会风尚。

六、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健全完善社会矛盾纠纷行政预防调处化解体系

区市监局积极受理、依法高效的处理各类消费投诉。为应对各类消费者投诉,建立了快速分类分派机制,对接到的消费投诉,投诉举报股全部做到了先行初步梳理再分派。涉及公用企业、复杂重大的、群体投诉以及被诉主体多的职业打假人的投诉举报,涉及专业性强的如药品、食品等投诉举报,迅速分派到机关相关业务科室处理,其余的投诉举报按辖区分派到各分局进行调查和处理。从而形成了完整的投诉举报处理体系。截止10月19日,共受理、调解各类申(投)诉和举报6051件,办结率达到100%。

章贡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