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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密文件保密管理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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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加强保密教育,强化保密意识。加强保密培训,强化保密意识,不断筑牢保密防线,让干部职工真正懂保密、会保密、善保密。

二、加强涉密文件各环节管理。紧盯收发、传递、使用、保存、销毁等环节,严禁对涉密文件拍照,扫描、复印要经有关领导审批,复印件视同原件进行保密管理,存放涉密文件的场所要配备必要的保密设备,销毁涉密文件应在指定单位进行销毁。

1.未经批准不得擅自留存。有些国家秘密事项确需有关部门及人员在一段时间内随时查阅使用,此时,可以由相关部门或个人暂时保管。但有三点原则需要把握:(1)使用涉密文件的人员应该符合该项国家秘密事项知悉范围的要求。任何机关、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扩大国家秘密的知悉范围。(2)涉密文件留存使用需严格履行审批登记手续,应逐级报批,经主管领导签字同意,并办理借用登记手续,明确用途及归还时间。(3)如果拿到的是涉密文件的复印件,应采取和原件相同的保密管理措施。

2.使用完毕第一时间交还。(1)个人暂时使用的涉密文件,在工作任务完成后,应及时交还、清退,并办理清退手续。(2)涉密文件借用期限到期后,应及时主动归还,确需继续使用的,可经主管领导审批同意后视情延长具体使用时间。

(3)机关、单位的文件管理部门要定期对涉密文件进行清查、核对,对借用到期的涉密文件应当及时收回,需要销毁的按照规定程序销毁。人员离岗、离职前,应当将保管的涉密文件全部清退,并办理清退、移交手续。

3.暂存期间确保安全可控。(1)涉密文件领用至部门或个人后,首先应建立暂存涉密文件台账,内容包括涉密文件的名称、密级、留存原因、使用期限等。(2)涉密文件必须在符合国家保密标准的场所和文件柜中保存,做到人走文件入柜落锁。(3)涉密文件使用期间,要做到不拍照、不复印、不上网,不横传,不擅自摘抄摘录,更不得随意转借他人。经批准复制、摘抄摘录的,应履行登记审批手续,并按照同等密级的涉密文件管理。

二、加强涉密会议文件材料管理。各类涉密会议发放的涉密文件、资料不得私自留存,回单位首先交给文件收发部门。与会人员未经批准,不得擅自整理和发表涉密会议、活动的报告、讲话、发言等材料,会议、活动记录本(纸)要妥善保管。
来源:赣州保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