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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贡区扶贫办公室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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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要求,由章贡区扶贫办公室结合有关统计数据编制。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从章贡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zgq.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章贡区扶贫办公室行政股联系(地址:赣州市章江路16号章贡区区政中心西楼1815室,电话:0797-8199361,邮编:341000)。

一、总体情况

2020章贡区扶贫办公室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严格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国办发〔2016〕80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20〕17号)的要求。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及社会群众关注关切,着力提升政府信息公开质量,推进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不断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实效。

(一)主动公开

1.决策公开

2020年我办重大决策预公开严格遵从法定程序,2020年3月在政府信息公开重大决策预公开栏目发布了关于征求对《章贡区消费扶贫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并对《章贡区消费扶贫实施方案》征求意见采纳情况进行了公布。

2.管理公开

我办依法公开机构设置、工作职能、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等信息,组织编写本单位行政机关机构职能目录并向社会公开。

3.服务公开

我办及时在区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中公开了权责清单。

4.结果公开

我办定期公开政府工作报告落实情况,分别在9月、12月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公示了精准扶贫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5.执行公开

我办已将2020年度开展的2019年度扶贫专项审计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

主要是建立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渠道,开设网络、信函、传真等申请渠道,并保持畅通,为申请人依法申请获取政府信息提供便利。截至2020年12月31日,我办暂未收到申请人提交的依申请公开事项。

(三)政府信息管理

我办建立了政务信息审查制度,各股室在起草信息时,要对信息进行全面审查,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和不公开的建议,同时说明理由;办公室在核稿时,把政府信息公开情况作为一项重要审核内容;经办领导同意后再政府网站政务公开栏同时加强股室沟通协调。对政府信息涉及我办多个科室的,相互协调达成一致意见后进行公开。

(四)平台建设

我办在原来门户网站、新闻媒体、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等传统方式的基础上,我办新增了政务公开栏、办事公开指南手册、广播、电视等多种政务公开、办事公开形式,政府信息公开全局电子化率为100%。同时,积极完善区政府门户网站建设,开辟政务公告专栏,及时发布新出台的文件。并通过章贡扶贫微信公众号发布扶贫工作动态。

(五)监督保障

为顺利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保证工作的有序进行,我办建立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部门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同时,成立了以分管领导为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配备专职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人员,负责对政务公开工作的指导和日常工作,抓好政务公开工作的落实。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的主要问题:我办政务公开的内容还不够完善、规范,信息更新不够及时。

2021年我办将继续深化政府信息公开:一是加强思想认识。加大宣传教育,让干部职工充分认识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通过强化措施,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扎实有序推进。二是进一步加强学习。负责人员要加强学习研究政务公开相关文件,领会政务公开工作新精神,掌握新要求。三是进一步充实内容。加大信息公开力度,丰富公开内容,不断充实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内容。认真做好信息公开的日常维护,及时更新政务信息,确保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和有效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