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章贡区养老服务中心特困供养人员日常门诊医疗救助待遇,减轻困难群众就医负担,依据《赣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民政局等部门关于加强和完善医疗救助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政策文件,特困供养人员经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各类补充医疗保险、商业保险报销后,医疗救助政策范围内个人自负部分按100%予以救助。赣州市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章贡分中心审核章贡区养老服务中心提交的2021年上半年日常门诊医疗救助材料共计213人次,发放医疗救助金额共计7317.80元,保障了特困供养人员的门诊医疗待遇。
为保障章贡区养老服务中心特困供养人员日常门诊医疗救助待遇,减轻困难群众就医负担,依据《赣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民政局等部门关于加强和完善医疗救助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政策文件,特困供养人员经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各类补充医疗保险、商业保险报销后,医疗救助政策范围内个人自负部分按100%予以救助。赣州市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章贡分中心审核章贡区养老服务中心提交的2021年上半年日常门诊医疗救助材料共计213人次,发放医疗救助金额共计7317.80元,保障了特困供养人员的门诊医疗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