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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区正式开启医疗保险卡过渡到社保卡应用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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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赣州市医保局、赣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关于全面启用社保卡替代医疗保险卡进行就医结算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赣市医保字【2019】16号)文件精神,2019年5月30日起,医保系统正式开启医疗保险卡过渡到社保卡应用模式,全市医保经办机构不再开展医疗保险卡的补换卡业务,确需补换卡或新参保人员统一制作社保卡。 
  医疗保险参保人凭社保卡或医疗保险卡任何一种均可在定点医药机构实现刷卡就诊。按照“使用即替换”的方式,医保系统在参保人员首次使用社保卡刷卡就医结算成功后,立即将参保人各类医保信息和账户金额关联到其对应的社保卡,原医保卡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