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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贡区医疗保障局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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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年,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紧紧围绕中省市区法治政府建设各项部署,按照推进依法行政,创建法治政府的总体目标,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多措并举,狠抓落实,推进法治政府各项工作有序开展,依法行政体制机制进一步完善,政府各项工作法治化、规范化水平进一步提升,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新进展。现将有关情报告如下:

  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落实情况

  (一)完善政府治理体系,全面提升治理能力

  1.提高行政效能,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2020年我局围绕服务流程和工作制度抓整改。一是根据医保业务办件耗时情况,对此次调整常设的4个窗口,按照业务功能进行了设置定位,1号优先业务窗口,优先给残疾人、孕妇、65岁以上老人退役军人办理业务,2号至4号窗口为综合业务窗口。二是利用假期休息时间,安排业务熟练、专业过硬、经验丰富的业务骨干对新上岗工作人员进行业务理论知识培训,切实增强窗口工作人员业务熟练程度,提高办件准确率和效率。三是通过排队叫号系统和单独设立值班、咨询窗口,实行局领导和股室工作人员轮流带班值班制度,确保征缴期医保服务综合窗口业务人员的迅速适应和平稳运行。四是全面推行限时办结、一次告知、AB岗工作、责任追究和政务公开、服务承诺、首问负责等制度,健全完善了“工作围着窗口转、窗口围着群众转”的良性服务机制;

  2.推进部门内的综合执法,探索实行跨领域跨部门综合执法。章贡区医疗保障局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医疗保障工作系列重要批示指示精神,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见》部署,加强政策引导和部门联合执法,以零容忍的态度严厉打击欺诈骗保行为。2020年7月,章贡区医疗保障局联合章贡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在全区开展医保定点医疗机构规范使用医保基金行为专项治理行动,通过定点医疗机构自查整改,医疗保障和卫生健康部门抽查复查、飞行检查等措施,强化医保基金监管工作合力,两部门成立联合检查小组对区属定点医疗机构进行全覆盖检查。为使专项治理向纵深推进,持续构筑打击欺诈骗保高压态势,12月,章贡区医疗保障局、章贡区卫生健康委员会联合开展定点医疗机构专项治理“回头看”,集中打击诱导住院、虚假住院等欺诈骗保问题。

  3.落实《江西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与备案办法》,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2020年我局成立了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领导小组,确定了分管领导和具体负责人,明确了领导小组工作职责和相关工作要求,充分发挥合法性审核机制对确保规范性文件合法有效的把关作用;

  4.认真贯彻国务院《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打造“阳光政府”。根据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统一部署和要求,我局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按时上传职责范围内确定主动公开的政务信息。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2020年我局信息报道宣传工作的通知》,规定了本年度的目标任务及宣传重点与内容,确保政务公开工作的高效率高质量完成。同时,明确分管领导及具体责任人。具体责任人即局信息员,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维护、组织协调等日常工作,确保政务公开全面、及时、准确、无差错。2020年我局全年主动公开政务信息共计160余条,内容涵盖医保工作动态、医保政策文件及相关法律法规、行风党风建设、医保局年度预决算、医保局人事变动等,进一步提高了我局政务服务的透明度。

  (二)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推进治理能力法治化

  1.深入推进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为全面推行依法行政,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我局深入推进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治审核“三项制度”。(1)在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落实方面,一是我局制定并下发《行政执法公示实施细则》;二是我局通过官网及时公示公开了《行政执法事项清单》、《行政执法服务指南》以及《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绘制行政执法流程图,明确各个执法环节记录的内容、方式、载体等事项,规范事前公示;三是公开执法人员清单,严格实施执法人员持证上岗、亮证执法工作要求,规范执法事中公示;四是推动事后公示,我局通过官网公示行政许可、行政检查和行政处罚决定,接受群众监督。(2)在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落实方面,一是我局制定并下发《执法全过程记录实施细则》。明确了执法人员需对执法程序启动、调查取证、审查决定、送达执行、归档管理等行政执法全过程进行文字记录、音像记录;二是规范文字记录,规范开展文字记录工作,并按执法案卷标准制作管理和保存执法卷宗,积极推行执法文书和执法案卷电子化;三是推行音像记录,编制《音像记录清单》,对行政执法行为中容易应发争议的环节,要进行音像记录。(3)在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落实方面,一是我局制定并下发《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实施细则》,成立章贡区医疗保障局执法审核领导小组、章贡区医疗保障局行政处罚案件审理委员会和章贡区医疗保障局行政处罚案件审核小组对局属执法股室的处理意见进行合法性、合理性审核;二是我局制定的《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明确了重大执法案件的范围、审理程序和法制审核要求。

  2.提高“双随机、一公开”行政执法监督平台效用。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是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的重要举措,是完善事中事后监管的关键环节。2020年,我局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取得了阶段性成效。(1)建立“一单、两库”,完善平台基础信息。建立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我局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本部门权责清单,全面梳理本部门的监管事项,明确抽查事项名称、抽查依据、抽查主体、抽查范围、抽查比例、抽查频率、抽查方式和抽查内容等各项要素,形成了医保监管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建立检查对象名录库。我局根据监管职责,将我区所有医保监管对象按要求录入了平台,建立了检查对象名录库,每年更新一次。建立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 我局现有 11 名持有行政执法证的执法人员,人员信息也全部录入“平台”,建立了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2)规范随机抽查程序,严格执法。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强化监管职责。为确保“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落实到位,我局严格贯彻落实《赣州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赣州市医疗保障部门“双随机、一公开”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规范执法。合理调配和充实一线的执法检查力量,不断提高检查水平,切实把随机抽查监管落到实处,同时在抽查工作中严格要求,不断加强执法人员责任意识,确保公平、有效、透明地进行事中事后监管,切实履行好法定监管职责;严格随机抽查程序,公开检查结果。结合工作实际,及时在“双随机、一公开”平台制定年度检查计划,通过系统平台随机抽查检查人员和检查对象,依法对检查对象实施检查,今年,我局在日常检查中开展随机抽查1 次,参与随机抽查的执法人员 6 人(次),随机抽查的监管对象 24家(次),对存在违规行为的14家定点医药机构进行查处,并追回违规医保基金3万余元,检查结果及时录入到“双随机、一公开”系统平台。

  3.完善“两法衔接”机制,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提高行政执法能力和水平。在开展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中,始终坚持执法监督和查办案件相结合,以监督促进办案,以办案强化监督。一是在加强日常监督执法工作,注意发现和移送刑事犯罪线索;二是依托专项治理行动,合力查办相关犯罪案件。在开展“打击欺诈骗保”和“定点医疗机构规范使用医保基金行为”专项治理行动中,加强部门联动,及时发现和移送相关线索。在目前开展的行政执法中,暂未发现刑事犯罪线索。

  4.强化执法力度,维护基金安全。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医疗保障工作系列重要批示指示精神,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见》部署,加强医保基金监管领域执法,以零容忍的态度严厉打击欺诈骗保行为。(1)开展“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治理。2020年5月开始,章贡区医疗保障局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以自查自纠为重点的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治理。专项治理以医保经办机构、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等三类机构,以及大病保险、门诊特殊慢性病、省内异地就医、特殊药品和国家谈判药品限定支付等四大医保政策的执行为重点,统筹推进医保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治理。(2)开展“医保定点医疗机构规范使用医保基金”专项治理。为进一步规范定点医疗机构诊疗服务和收费行为,督促定点医疗机构健全内部医保管理制度,提高医疗机构精细化管理,提升医保管理水平和风险防控能力,切实维护医保基金安全。2020年7月,章贡区医疗保障局联合章贡区卫生健康委在全区开展医保定点医疗机构规范使用医保基金行为专项治理。(3)开展医保基金监管领域执法工作。通过开展专项治理行动,加大对医保基金监管领域执法,2020年,通过专项治理和日常检查,对辖区内两定机构进行了全覆盖检查,对其中162家定点医药机构的违规行为进行了处理,追回医保基金215.03万元。定点医药机构自查自纠主动退回违规医保基金35.71万元。(4)开展疫情期间药店检查巡查工作。疫情期间,我局抽调业务骨干组成联合巡查检查工作组,结合打击欺诈骗保整治,持续开展对定点零售药店巡查检查,重点检查新冠感染疫情防控宣传、药品供应、价格等情况,确保无抬价捂售等现象发生,保障参保人员购买防疫药品等权益。截止到3月份,巡查工作小组对辖区内157家定点零售药店防控宣传、药品供应、稳定价格和欺诈骗保情况进行了巡查检查。

  5.坚持依法防控疫情。(1)疫情期间,我局制定了《章贡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医疗保障工作方案》,成立了全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医疗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坚决落实国家医保局“两个确保”和特殊报销政策。两个确保:一是确保患者不因费用问题得不到及时救治,二是确保定点医疗机构不因医保总额预算管理规定影响救治。特殊报销政策:一是将国家卫生健康委《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诊疗方案》覆盖的药品和医疗服务项目,全部临时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二是保证及时支付患者费用,特别是发挥医疗救助资金的兜底保障作用,打消患者就医顾虑。对异地就医患者先救治后结算,报销不再执行异地转外就医支付比例调减规定,减少患者流动带来的传染风险。三是对集中收治的医院,医保部门将预付资金减轻医院垫付压力,患者医疗费用不再纳入医院总额预算控制指标。(2)疫情期间,我局干部职工严格执行传染病防治法及实施条例、野生动物保护法、动物防疫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无人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根据区防疫指挥部关于疫情防控相关的部署,积极进入挂点社区协助开展防控工作,我局坚持把疫情防控工作作为当前最重要的工作来抓,严格落实多项防控措施,坚决遏制疫情蔓延势头。1月25日起,我局工作人员深入社区开展疫情地毯式排查防控工作,工作效果显著,不留死角。对于在桔红T街和金田社区的两个卡点,组织干部职工深入社区做好疫情管控工作,实行3班倒的工作方式,对出入卡点人员进行通行证和身份证身份核实,身体检查,并做好审核登记和排查记录。值班人员严格落实值守制度,按照相关规定严格落核实,身体检查,并做好审核登记和排查记录。值班人员严格落实值守制度,按照相关规定严格落实值守和交接班制度,坚守岗位。并实行问责制,对于出现不作为、慢作为、不服从指挥的情况,一经发现严肃处理。积极参与疫情防控知识普及和宣传工作,帮助疏导群众情绪,消除思想包袱,自觉做到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

  (三)加大深化改革力度,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1.推行“互联网+政务服务”,打造“赣州通”升级版。截至目前,已在“赣服通”上开通医疗保险关系转移继续接入、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转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变动申报、个人医疗保险参保登记、职工生育津贴申报等13项业务实现赣服通上在线办理。通过赣服通特色服务实现了“不见面审批”、“无证办理”,真正的方便了办事群众。

  2.完善延时错时服务,实现高频服务随时办。为做好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我局业务大厅全面推行延时错时预约服务,统一安排人员值班值守,解决群众“上班时间没空办事,下班时间没处办事”的困扰,实现政务服务365天“不打烊”。

  3.全面推行“互联网+监管”,提高监管效能。按照国家规范要求,及时动态调整监管事项目录清单,确保监管事项清单与省级行政权力清单、“双随机、一公开”执法监督平台监管事项清单一致。及时登录“互联网+监管”系统,及时接收、反馈相关问题信息,录入监管数据。

  4.开展阶段性减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工作。根据江西省医疗保障局、江西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江西省税务局《关于阶段性减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的通知》文件精神,2020年3月至5月期间,对全区企业缴纳的职工医保单位缴费部分实行减半征收,减征期限为3个月。其中在职人员缴费费率由6.5%调整为3.25%,退休人员缴费费率由6%调整为3%。一是落实减半征收。此次职工医保费减征范围为参加章贡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各类企业,共计涉及参保企业3976户,涉及参保人8.24万人。2020年3-5月全区实际减征1073.83万元;二是落实缓缴。针对受疫情影响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仍无力按期缴纳参保费用的企业,实施“一延”政策。即企业可缓缴职工医保费的期限为自我省启动一级响应之日起至疫情解除3个月内(在缓缴期内首次参加职工医保的企业,缓缴期限为自参保缴费之月起至疫情解除3个月内),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全区目前共有43户企业缓缴保费,累计缓缴金额达300.32万元;三是落实待遇保障。参保职工缴费期连续计算,当期待遇不降低,医保报销政策标准不降低,个人账户划转标准不降低,有力保障企业职工安心复产复工。截至5月,在减征缓征企业保费同时已正常划拨个人账户1046.28万元。

  (四)坚持共建共治共享,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

  1.严格落实领导干部接访下访包案化解信访矛盾制度。一是畅通信访渠道,扎实推进领导干部接访包案工作。领导接访常态化,现场接待群众来访,协调处理群众信访事项。今年领导共接待群众来访5人次。同时,对中省市区交办的督办案件、区委第三巡察组交办的案件共5件全部落实了包案领导、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明确了化解时限,有力地推动了问题解决;二是强化服务意识,积极推行信访工作责任制。坚持党政主要领导人对信访工作总负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其他领导各自负责的信访工作责任制。办公室安排专人负责信访工作,工作中既代理群众在网上信访,解决群众不会访、无序访和越级访等方面的问题,又负责群众来访接待、矛盾纠纷排查情况上报、信访事项网上受理办理、协调联络、沟通反馈信访事项办理情况等工作;三是全力化解矛盾,深入推进信访矛盾化解攻坚。紧盯重点领域、重点群体、重点人员方面的突出信访问题,关注百姓难点堵点痛点问题,综合运用政策、行政、法律三个手段和教育、调解、疏导三个办法,积极整合社会资源,多措并举化解信访矛盾;四是管控越级上访,全力做好重大活动、重要会议期间信访保障工作。中省市“两会”、新中国成立/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周年大庆和十九届五中全会等重要会议和重大活动期间,我局无重点人员失控,无进京、赴省越级访,无媒体炒作,无群体性上访事件,工作成效明显。

  2.建立矛盾纠纷多元化化解机制。我局开展区“矛盾纠纷大排查、信访积案大化解、信访秩序大整治”活动,有效化解矛盾纠纷。印发《章贡区医疗保障局深入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信访积案大化解、信访秩序大整治”活动实施方案》,从2020年4月至年底,在全局深入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 信访积案大化解、信访秩序大整治”活动,全面掌握医保矛盾纠纷和信访等涉稳问题,实现矛盾纠纷大起底;对信访积案进行再攻坚,集中力量、集中时间依法依规予以化解,实现信访积案减存量控增量;规范信访秩序,加强依法信访宣传力度,依法对信访违法行为进行打击整治,坚决遏制“以闹求决、以访牟利”等问题。

  (五)加强组织领导,着力保障法治政府建设目标任务圆满完成

  1.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1)贯彻落实法治建设决策部署。坚决贯彻落实《赣州市章贡区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7-2020年)》、《关于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的实施细则》等文件精神,找准职责,精准发力,全力推进区医保领域法治政府建设工作。(2)把法治建设纳入全局年度工作计划。局主要负责人对重大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督办。定期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有关重大问题。(3)把法治建设成效作为衡量干部职工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我局经会议研究部署,把是否具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破解难题的能力,作为考察使用干部的重要依据,将法治建设成效作为重要内容列入我局绩效考核方案。

  2.认真落实国务院《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所有行政处罚案件与涉嫌犯罪移送公安的案件必须由法律顾问队伍、分管领导、主要领导层层审核后方可做出,其他重大决策必须由局党组会、局务会集体讨论通过后做出。

  3.积极推进政府法律顾问制度。2020年我局与江西明理律师事务所签订合同,聘请钟晨辉律师团队为我局法律顾问,参与我局重大法治问题的建议与决策。

  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

  1.依法行政能力有待加强。部分干部职工对个别法律法规条例掌握不够准确,理解不够透彻,运用不够熟练,业务知识有待进一步加强,执法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缺乏相应的法律知识学习,没有针对性强的培训活动。

  2.政务公开和宣传有待提高。医疗保险政策复杂多变,涉及人群广,我局在工作日常动态宣传、相关政策文件解读、法治文化宣传做得还不够充分,宣传手段不够创新、内容载体不够丰富,影响法治宣传效果。

  3.典型经验总结有待加强。对开展的法治政府建设总结、提炼较少。

  三、今后法治政府建设主要安排

  今后,我局将深入贯彻落实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省市相关安排、部署,结合我局法治政府建设、依法治理工作实际,加大法治建设力度,认真落实各项举措,完善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机制,全面加强法治政府建设,依法依规开展工作。

  1.进一步加强法治培训,提高法律素养。在干部培训会上,加入相关业务的法律法规内容,开展医疗保障领域法律法规条例专题学习活动,提高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

  2.进一步强化法治宣传,营造法治氛围。既要利用电视报纸等传统媒体,又要利用网络新媒体开展有关医疗保障领域的法律法规普及,丰富宣传渠道,切实提高干部职工、定点医药机构负责人和广大参保人的法治观念和守法意识。

  3.进一步落实行政执法,强化执法监督。落实法治政府建设、法治文化建设、法律顾问、规范性文件审查所需工作经费,保障工作顺利推进,真正做到严谨、规范、文明执法,推进法治政府工作有序高效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