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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贡区城管局主要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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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城市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与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研究制定本区城市管理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全区城市管理的综合协调,牵头组织全区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并对相关职能部门履行职责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考评。

(三)负责辖区范围内市容秩序、环境卫生、静态停车、市政设施、园林绿化等工作。城区权限内城市建筑垃圾、余土开挖、运输、消纳、运输流散物体、建设工地进出车辆准运和余土调运管理;参与中心城区停车场规划,会同规划、公安交警、市政等相关部门对专用停车点(场)的设置、审批、管理职能。市政设施的维修、养护及日常管理职能。公园绿地、树木、设施的维修、养护及日常管理职能。

(四)行使市区两级关于城市管理事权划分属于区城市管理事权的住房城乡建设、环境保护管理、工商管理、交通管理、水务管理及食品药品监管方面的相关行政处罚权限;负责对章贡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各中队进行业务指导、监督、考核。

(五)负责提出全区城市维护、城市管理资金的年度计划安排意见,会同区属相关部门对各项城管资金和规费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和监督;依据法规和有关规定负责城市管理有关行政性费用的征收管理工作。

(六)负责协调全区违法违规建设及占用滥用土地的清理整治、检查、考评工作;协助有关部门依法加强城市规划区内土地的规划建设与监督管理;根据有关部门授权,参与有关部门组织的行政强制工作。

(七)负责市容景观、环境卫生行业的安全管理,综合协调、指导和监督重大活动、重要节日等期间城市管理相关的安全保障工作。承担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城市运行安全专业委员会日常工作。

(八)负责区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的规划、建设和管理。

(九)负责市区两级关于城市管理事权划分属于区城市管理事权的排水综合管理工作。

(十)负责区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十一)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办公地址:赣州市章贡区文明大道98号503室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联系电话:办公室0797-7306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