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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贡区城市管理局办公用品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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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章贡区城市管理局办公用品管理制度

  为加强我局办公用品管理,规范资产领用、保管、处置等流程,本着“节约成本、提高效率、规范流程、明确责任”的原则,特制订本制度。

  一、办公用品分类

  (一)固定资产类办公用品。办公电脑、打印机、复印机、扫描仪、打票机、碎纸机、照相机、办公家具、执法记录仪等。

  (二)日常消耗类办公用品。分为高值消耗类和低值消耗类,高值消耗类办公用品包括电话机、装订机、移动硬盘、U盘、录音笔、保险柜、文件柜等;低值消耗类办公用品包括办公文具、文印耗材用品、卫生保洁用品等低值易耗品。

  二、分类管理

  (一)固定资产类办公用品。根据《江西省市、县(区)2018-2019年度政府采购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赣府厅字〔2017〕106号)文件要求,台式机、笔记本电脑、打印机、复印机、扫描仪、打票机、显示器、投影仪(含投影幕)、多功能一体机、照相机及器材、LED显示屏、空调、办公家具(含木质、金属、竹制家具)、执法记录仪等物品无论金额大小,均需通过政府采购程序购置。根据政府采购的相关要求,现将固定资产类办公用品的申请、验收、领用、维护、调拨、处置等流程规范如下:

  1、申请。实行“事前申报,领导审批,政府采购”的制度。各单位、科室根据工作需要申购目录内办公用品,配备标准参照《赣州市市本级行政事业单位通用办公设备配置标准表》,填写《办公用品采购需求申报表》并经分管领导签字确认后交办公室,办公室负责核实提出意见,报分管财务领导审批,再进行政府采购。5000元以上的高档办公用品申购,由科室出具书面报告,提交局长办公会决议后再进行政府采购。

  2、采购。由办公室采购人员至财政局提交《赣州市章贡区政府采购申报表(货物类)》,审核后由集中采购代理机构进行挂网招标。

  3、验收。由申请部门责任人、采购人、财务人员共同验收,验收中如发现问题及时调换,保证中标的办公设备符合工作需求。采购人做好资产登记、财务人员做好资产入账。

  4、领用和维护。验收后由资产使用人填写《固定资产领用移交表》,一式三份,资产保管人、采购人、财务人员各一份。使用过程中出现故障由使用人填写《固定资产维修申请单》交办公室报修,维修由办公室统一安排,因未及时报修而超出质保期发生的费用由使用人承担。

  5、调拨和处置。部门之间因工作需要调拨固定资产,填写《固定资产内部调拨单》经分管领导确认后报办公室,由办公室报分管财务领导审核后统一调配。为节约资源,不提倡提前报废资产,资产报废年限参照《赣州市市本级行政事业单位通用办公设备配置标准表》。确已达报废年限且不能正常使用的资产由使用人填报《固定资产报废申请表》交办公室审核,办公室邀请第三方评估确认后集中存放,年末进行集中处置,处置流程参照《赣州市章贡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暂行办法》。

  (二)日常消耗类办公用品。实行“统一申报,办公室采购,科室领用”的制度。

  1、申请。各单位、科室于每月25日前申报采购计划,根据实际需要填写《办公用品申请购置计划表》并经分管领导签字确认后交办公室,办公室汇总后报分管财务领导审批后统一采购。对未经审批的科室物品购置,财务科一律不予报销。

  2、采购。由办公室确定2—3家办公用品定点供货单位进行议价择优定点配送,对未经程序擅自在定点供货单位之外购置的办公用品等发票一律不予报销。

  3、领用及维护。办公室负责对办公用品入库,科室领用时需登记《办公用品领用登记表》。对高值类消耗品需明确责任人,部门之间调拨填写《办公用品内部调拨单》,遗失由责任人照价赔偿。

  三、管理要求

  (一)办公室根据日常办公需要,对常用办公用品进行批量购买,在保证办公需求的前提下,固定资产类办公用品保持零库存,日常消耗类办公用品可保持少量库存。

  (二)各科室人员要爱护公物,勤俭节约,有效合理使用办公用品,避免不必要的浪费,鼓励大家以旧换新、低碳、经济使用。对于高档耐用、但不常用的办公用品、各部门间尽量协调相互借用,原则上不重复购置。

  (三)办公用品不得随意调拨,遇人事变动,做好移交,填写移交单交办公室和财务备案,做到“先清资产后离岗”,决不能出现物随人走、变成私有财产。

  (四)对办公用品要严格加强管理,建立办公用品管理台账,做到入库有手续,发放有登记,确保账务相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