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属各单位、机关各股室:
接《关于同意周年亮等同志任职的批复》(区人社党组字〔2023〕17号)文件,经局党组会研究,决定:
周年亮同志任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副大队长;
王兵同志任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副大队长;
赖征宇、谢远彪、周年亮、李灿金改革前的原任事业单位职务自然免除。
中共赣州市章贡区城市管理局党组
接《关于同意周年亮等同志任职的批复》(区人社党组字〔2023〕17号)文件,经局党组会研究,决定:
周年亮同志任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副大队长;
王兵同志任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副大队长;
中共赣州市章贡区城市管理局党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