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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嫌对工地出场的运输车辆未有效冲洗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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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名称
涉嫌对工地出场的运输车辆未有效冲洗案

被处罚人姓名或者名称
赣州武辉实业有限公司

决定书名称及文号
章行罚决字〔2021〕000009号

主要违法事实

2021年1月6日21:06时,章贡区三百山路G20地块达芬奇城市中心项目工地土方工程施工方赣州武辉实业有限公司,对工地出场的运输车辆未有效冲洗,出场运输车辆带泥上路造成路面污染,违反了《赣州市城市管理条例》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依据《赣州市城市管理条例》第 六十一 条第 一 款第 / 项规定,本机关拟对你(单位)作出 罚款人民币壹万元整 的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罚款的履行期限与方式:当事人应当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之日起15日内到赣州银行银河支行(户名:赣州市章贡区财政局,账号:2880000103100001322)缴纳罚款,逾期未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
其他处罚的履行期限与方式: 因财政票据管理系统改革,上述缴款通道已关闭。请凭缴款编码通过江西省非税收入收缴管理系统缴纳罚款。

决定日期
2021-01-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