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赣州市章贡区饮用水安全保障
提升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现将《赣州市章贡区饮用水安全保障提升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赣州市章贡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
水污染防治专业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10月8日
赣州市章贡区饮用水安全保障提升专项
行动实施方案
根据《中共赣州市委 赣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方案》《赣州市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八大标志性战役30个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要求,结合本区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决策部署,强化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和监管,统筹推进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立、治”工作,逐步形成建设规范、闭环管理、数字智治、高效安全的饮用水水源地保护体系,巩固提升饮用水安全保障水平。
二、基本原则
——坚持保护优先,科学划定。按照“让人民群众喝上干净水”的总要求,将保障保护水源地水质安全作为水源保护划分的首要原则;按照“能划则划、科学定界”原则,因地制宜地推进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
——坚持分类施策,闭环管理。以问题为导向、分类施策,制定综合整治实施方案,严控增量、消化存量,形成问题发现、处置、销号的闭环管理。
——坚持建管并重,落实责任。强化饮用水水源地建设和监管工作,落实属地政府主体责任,增强监管能力,保障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依法建、依法管,确保水源地安全。
——坚持以人为本,公众参与。加大宣传教育力度,积极引导公众参与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建设和管护,强化社会监督,提高公众行动自觉。
三、总体目标
持续巩固赣州市沙石水厂(第三水厂)饮用水水源地整治成果,2023年年底前,完成赣州市沙石水厂(第三水厂)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基本完成赣州市沙石水厂(第三水厂)饮用水水源地信息化建设;赣州市沙石水厂(第三水厂)饮用水水源地达标率达到100%。持续推进赣州市沙石水厂(第三水厂)饮用水水源地问题排查和整改,不断加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
四、重点任务
(一)划定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依法开展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工作,对未划定或划定不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参照《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规范》(HJ338-2018),按法定程序予以划定。推进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要充分结合区域城乡供水一体化规划,根据区域实际供水格局和规划要求,认真研究水源保护区划定的必要性、可行性,依法依规有序开展水源地划定工作。
(二)设立保护区边界标志。参照《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标志技术要求》(HJ/T433-2008),规范设置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界碑界桩界标、交通警示牌、宣传牌、隔离设施等;加强饮用水水源标志及隔离设施的管理维护,对不符合要求的,要限期整改;对新划分和调整的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根据保护区范围按照规范设置水源标志、隔离设施等。在一级保护区人类活动频繁的区域,要设置隔离防护设施,防止人类活动影响水源地水质安全。
(三)整治保护区内及周边环境问题。全面排查整治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的排污口、违法建设项目、违法网箱养殖等环境违法问题,确保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无排污口,一级保护区内无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二级保护区内无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有序推进水源地周边环境综合整治,对可能影响水源地水质的违法行为,做到及时发现、立即制止、快速查处。加快调整优化保护区范围周边及上游产业结构和布局,着力消除水源污染风险隐患。
(四)加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定期检查各项管理和保护措施的落实情况,及时掌握饮用水水源地安全状况,制定和完善应急预案,组织开展应急演练,推广“南阳实践”经验,增强应对突发水污染事件联防联控能力。2022年8月底前,对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环境保护技术要求》(HJ773-2015),全面排查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情况,规范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建设;确保2023年年底前,完成赣州市沙石水厂(第三水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进一步提高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管理水平。
(五)开展赣州市沙石水厂(第三水厂)饮用水水源地信息化建设。强化饮用水水源地动态监控,针对赣州市沙石水厂(第三水厂)饮用水水源地开展饮用水水源地高空瞭望、电子围栏等设施建设,实时掌握真实、全面、动态的水源地信息。2023年年底前,基本完成赣州市沙石水厂(第三水厂)饮用水水源地高标准信息化建设,实现多维监管、立体防护,强化精细化、智能化管理,着力提高饮用水水源地管理水平。
五、工作步骤
(一)全面摸底排查(2022年3月-2022年12月)
继续组织开展饮用水水源地排查,逐一核实水源地基本信息,查清水源保护区环境违法问题,建立问题清单。赣州市章贡生态环境局联合赣州市公安局章贡分局、区水利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城管局、区交通运输局、沙石镇、水南街道办事处要完成饮用水水源地排查,并同步将排查情况、问题清单、整改方案上报区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水污染防治专业委员会办公室。
(二)实施清理整治(2023年1月-2024年6月)
按照“一源一策”的原则,制定环境违法问题整改方案,明确具体措施、任务分工、时间节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等,组织实施清理整治,按期完成各项整治任务,确保饮用水水源水质安全。2023年6月起,相关责任单位每月18日前要将整治销号进展情况报送区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水污染防治专业委员会办公室。
(三)逐一核查销号(2024年7月-2025年12月)
各地要按照“问题整改一个,销号一个”的原则,建立整改销号制度,相关责任单位上报销号材料至区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水污染防治专业委员会办公室。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镇(街道)是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的主体责任,要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综合运用行政、经济等各种手段,凝聚各方力量,上下联动,行程工作合力,推进专项行动有序实施,确保各项重点任务落到实处。
(二)强化资金保障。要将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经费列入本级财政年度预算,同时积极争取中央及省级专项资金,积极引导社会资本参与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构建政府投入为主,社会广泛参与的多元化、多渠道、多层次的资金投入机制,强化资金保障。
(三)严格监督考核。加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工作监督检查、绩效评价和考核工作,将饮用水安全保障提升专项行动开展情况纳入高质量发展考核、河长制工作考核等。建立健全水源地保护监管的长效机制,不定期组织开展“回头看”。对水源地监管保护工作推进不力的,视情况给予通报或约谈,倒逼责任落实。
(四)促进公众参与。加强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政策解读和宣传教育,引导群众自觉参与到饮用水源保护。利用主要媒体、政府网站及微博、微信等形式宣传报道水源地保护情况,依法公布水源地水质状况,接受社会监督,提高公众参与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意识。
附件:1.赣州章贡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排查表
2.赣州章贡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问题清理整治进
展情况
附件1
赣州章贡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排查情况
序号 |
乡镇(街道) |
水源地名称 |
水源地级别 |
保护区类型 |
问题类型 |
问题具体情况 |
责任单位 |
具体整治措施 |
计划完成整治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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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时间:
备注:1.请使用EXCEL格式制表,请勿改动表格格式。
2.水源地级别:市级、县级、农村“千吨万人”、农村“百吨千人”。
3.若同一水源地同时涉及多种类型违法行动,请分别填报,每个环境问题单列一行。
4.保护区类型:一级、二级。
5.问题类型:排污口、工业企业、码头、旅游餐饮、交通穿越、农业面源污染、生活面源污染、其他问题。
6.问题具体情况:详细填写问题有关情形描述。
附件2
章贡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问题清理整治进展情况表
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时间:
序号 |
县(市、区) |
乡镇(街道) |
水源地名称 |
水源地级别 |
问题具体情况 |
整治进展情况 |
是否完成整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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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1.请使用EXCEL格式制表,请勿改动表格格式。
2.整治进展情况:详细填写整治措施以及取得成效。
关于印发《赣州市章贡区饮用水安全保障提升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