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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赣州市肿瘤医院外科大楼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作出批复决定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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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赣州市肿瘤医院外科大楼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作出批复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赣州市肿瘤医院外科大楼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内容摘自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公示期为2021年1119日-1125日(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797-8685056

通讯地址:赣州市章贡生态环境局综合协调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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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年1119

项目名称

赣州市肿瘤医院外科大楼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赣州市水东组团SD06-01-07地块,原肿瘤医院西南侧用地,南临新建虔东大道,北接肿瘤医院老院区(场址中心坐标为E:114°57′6.70″,N:25°52′23.32″)

建设单位

赣州市肿瘤医院

环评机构

赣州民诚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

概况

1)项目名称:赣州市肿瘤医院外科大楼建设项目

2)建设单位:赣州市肿瘤医院

3)建设性质:改扩建;

4)项目总投资:60299万元人民币,其中环保投资284万元,占总投资的0.47%;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气:本项目有备用发电机燃油尾气、地下车库尾气、食堂油烟、带病原微生物的气溶胶四种气体。①备用发电机燃油尾气:根据表 4.3-1 可知,备用发电机燃油废气主要污染物的排放情况为:HC+NOx 0.672g/kWh、CO 0.398g/kWh、PM 0.045g/kWh,经收集后引至外科大楼楼顶排放(约 35m),各污染物均能达到《非道路移动机械用柴油机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三、四阶段)》(GB 20891-2014)表 2 中第三阶段标准。另外,考虑到这类烟气的排放具有不确定性和瞬时性等特点,且排放概率很低。因此,在设备正常运行情况下,备用发电机燃油废气的排放对周围环境空气质量影响不大;②地下车库尾气:外科大楼内设置专门的地下停车场,地下车库设有机械送风和排风系统,设计排风次数为6次/h,废气收集至地面排风竖井集中排放,排风口高度为2m,布置于地面绿地中。经计算,地下车库排气口处污染物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较低,而且车库外排废气排到地面会随着空气的稀释和排气口周围的绿化吸收浓度会迅速降低,对周边环境空气影响轻微,在技术上可以做到减缓汽车尾气的影响;③食堂油烟:厨房烹饪产生的油烟经静电式油烟净化设备处理后可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大型标准(油烟浓度≤2 mg/m 3 ,去除效率≥85 %),通过自设的外置烟管引至楼顶排放,对环境影响较小;④带病原微生物的气溶胶:根据《医院消毒卫生标准》及《医院消毒技术规范》的要求,选用紫外线、静电吸附、臭氧、薰蒸或喷雾消毒等工艺装置对各类用房落实室内空气消毒处理,在室外经扩散和稀释后对周围环境基本无影响。

2)废水:本项目有地表水和地下水。①地表水:由表 6.2-5 可知,外科大楼的废水依托现有的污水处理站处理,外科大楼的废水经预处理后排入医院已建的污水处理站处理。废水经已建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466-2005)排放标准后排放,对贡江和赣江评价河段各监测断面预测值均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相应水质标准要求。待赣州市水东污水处理厂建成运营后,本项目属于其纳污范围内,届时医院废水经已建污水处理站处理即可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466-2005)预处理标准后进入污水处理厂处理,对污水处理厂处理负荷影响很小,尾水排入赣江。本项目在满足水污染物控制和水环境影响减缓措施有效性评价以及水环境影响评价的情况下,认为地表水环境影响是可以接受的;②地下水:a.建设期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结论:拟建工程建设过程中,对地下水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因素主要有两个,一个是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施工废水,二是施工固体废弃物。施工期间做到对生活污水、施工废水、生活垃圾、其它固体废弃物及时收集处理或外运集中处理,不会对地下水环境产生影响。b.营运期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结论:在污水处理设施非正常工况下和柴油储罐发生泄漏后,NH 3 -N 在厂界的最大浓度出现在 t=24d,最大浓度为 0.0009 mg/L,石油类在厂界的最大浓度出现在 t=89d,最大浓度为 0.001 mg/L,均未超出标准限值要求。因此,可以认为本项目对地下水的环境影响是可以接受的。c.服务期满后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结论:建设单位按照国家相关规范要求,做好相关防渗措施后,防渗层发挥作用,服务期满后不会对地下水不会产生影响。

3)噪声:本项目噪声源主要来源于水泵、空调机组、风机、备用发电机等设备噪声,医院内部人员活动产生的社会噪声,以及机动车行驶产生的交通噪声。其中水泵、空调机组、备用发电机等设备均位于地下,采用安装风机出口消声器、低噪声设备、减振基础及建筑隔声等措施。医院作为公共场所,每日

人流量较大,因此应加强人员活动管理,禁止大声喧哗。对于机动车行驶交通噪声,设置减速带或减速铁桩,使车低速度,以减少噪声,同时减少无关车辆的进入;加强管理,进入停车场的机动车辆,禁止鸣放喇叭;繁忙季节、高峰期间,专人疏导车辆有序出入,避免多辆车辆出现拥况的出现。制定严格的管理制度,禁止车辆在院内长时间鸣笛。采取上述措施后,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2 类标准,不会对周围环境及自身产生明显的影响。

4)固体废物:本项目固体废物分为一般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一般固体废物主要为未被污染的医用一次性塑料输液瓶(袋)、格栅渣、生活垃圾、餐饮垃圾、废油脂。未被污染的医用一次性塑料输液瓶(袋)收集后暂存一般固废暂存间,一般固废暂存间处扩建在原有基础上扩建至面积约 30㎡ ,定期交由专业处理公司(江西康卫士医用包装容器有限公司)处理,一般固废暂存间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设置;格栅渣和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餐饮垃圾、废油脂统一收集后交由专业公司处理。危险废物主要为医疗废物等。其中医疗废物严格按照《医疗废物分类目录》(卫医发〔2003〕287 号)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01,2013年修订)的相关要求扩建医疗废物暂存间,扩建后面积约100㎡ ,对医疗废物进行分类收集、贮存(贮存时间不得超过 2 天)和运送,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经上述措施后固体废物对周围环境的影响不明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