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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贡区消防救援大队主要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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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根据中央改革部署,公安消防部队集体退出现役,成建制划归应急管理部,组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2019年1月11日,章贡区消防救援大队举行迎旗、授衔和换装仪式。2019年12月31日,大队举行挂牌仪式。

根据《赣州市消防救援队伍职业保障办法(试行)》(赣市府办发〔2019〕10号),章贡区消防救援大队作为驻区单位,保持发文立户、独立参会、协调政府有关职能部门开展工作等权限。目前,大队下辖1个消防救援站、4个政府专职队和10个城市小型消防站。大队内设指挥中心、融媒体中心、消委会办公室、执法监督室、火灾调查室、宣传教育室、中队办公室、专职办等8个办公室。

章贡区消防救援大队对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应急和消防救援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消防救援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组织指导城乡综合性消防救援工作,负责指挥调度相关灾害事故救援行动。

(二)组织火灾预防、消防监督执法以及火灾事故调查处理相关工作,依法行使消防安全综合监管职能。

(三)负责消防救援队伍综合性消防救援预案编制、战术研究,组织指导执勤备战、训练演练等工作。

(四)组织消防救援信息化和应急通信建设,开展相关救援行动应急通信保障工作。

(五)负责消防救援队伍建设、管理和消防应急救援专业队伍规划、建设与调度指挥。

(六)组织指导社会消防力量建设,参与组织协调动员各类社会救援力量参加救援任务。

(七)组织指导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

(八)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办公地址、办公时间及联系方式:

办公地址:赣州市章贡区东江源大道71号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联系方式:电话:0797-81588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