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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贡区2020年安全生产工作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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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坚持安全发展理念,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和管理制度,深入开展“应急管理基础年”活动,纵深推进安全生产十大专项整治行动,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努力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努力实现“一控制、三确保”(即:一般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控制在前五年平均数以内;确保不发生较大以上事故,确保不发生社会影响特别恶劣的安全生产事故,确保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目标,为争创全国综合实力百强区,始终在赣州建设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示范区中走在前列营造安全稳定环境。 
  一、狠抓安全生产责任落实 
  1.强化党政领导责任。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在主持中央政治局第十九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落实《江西省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严格执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度,综合运用督查检查、考核考察、激励惩戒等措施,推动党政领导干部切实担负起“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牵头单位:区应急管理局、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责任单位: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2.夯实部门监管责任。按照《章贡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暂行规定》(区安生字〔2018〕6号)要求,坚持“三个必须”,充分运用约谈、警示、通报、公开曝光等多种措施,压紧压实行业领域安全监管责任。优化调整区安委会及其各专业委员会成员单位,充分发挥各成员单位作用,解决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存在的突出问题。(牵头单位:区安委办;责任单位:区直、驻区有关部门) 
  3.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在巩固“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年”活动的基础上,继续紧盯企业法定代表人和实际控制人,严格落实《江西省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履职报告与检查暂行办法》,持续抓好“一报告双签字”制度、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推动企业开展“五个一”活动(开展一次全覆盖的安全风险辨识评估、一次全过程隐患排查治理、一次全员安全教育培训、一次全系统的安全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对标梳理、一次全面彻底的反“三违”集中行动),提升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牵头单位:各安全生产专业委会;责任单位:区直、驻区有关部门,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4.纵深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深入贯彻《章贡区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实施办法》(区发〔2018〕10号),督促各责任单位按照责任分工和时间进度要求,全面完成2020年改革事项,确保全区安全生产监管体制机制基本成熟。(牵头单位:区安委办;责任单位:区直有关部门,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5.制定安全生产规划。推动将安全生产重点内容纳入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四五”规划纲要及科技、城乡建设等各子规划中,起草《章贡区安全生产“十四五”规划》。(牵头单位:区应急管理局、区发改委;责任单位:区直有关部门,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二、纵深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 
  6.推进道路交通安全整治。深入开展道路运输安全隐患整治攻坚行动,重点整治“两客一危一校”和工程车辆等重点运输企业安全主体责任不落实,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不彻底,非法运输等突出问题,以及“三超一疲劳”、酒驾醉驾、涉牌涉证等严重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结合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治理攻坚行动,强化源头治理与路面管控,实现联动治超、齐抓共管。实施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到2020年底乡道及以上行政等级公路安全隐患治理率100%,实施农村公路升级改造工程22公里,实施生命防护工程30公里。全面实施农村公路桥梁防护设施和连续长陡下坡路段安全隐患整治行动,全面辨识农村公路安全风险点,建立农村公路风险点台账,强化农村公路风险点管控。推进“千灯万带”示范工程,加强国省道穿村过镇重点路段交通安全管理。重点防范“两客一危一校”等重点车辆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牵头单位:市交警支队直属大队、区交通运输局;责任单位:区道路交通安全专业委员会各成员单位) 
  7.建设工程施工安全整治。重点整治施工企业不办理施工许可证擅自开工,无相关资质证书或超越资质范围承揽工程,违法分包、转包工程、盲目赶工期、抢进度等行为和起重机械、深基坑、高支模、脚手架等危险性较大的项目工程安全隐患。对不符合防震要求的空心楼板建筑以及其他危旧建筑,按属地原则,全面排查登记造册,结合城市棚户区改造,有计划地进行抗震加固或拆旧重建。加大对深基坑工程、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起重机械、脚手架工程、暗挖工程等工程的监管力度。重点防范高处坠落、物体打击、坍塌事故发生。(牵头单位:区住建局;责任单位:区建筑施工安全专业委员会各成员单位) 
  8.危险化学品(含烟花爆竹)安全整治。重点整治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许可手续不齐全、安全生产设施不符合要求、使用淘汰落后工艺和设备、没有按照要求开展精细化工反应安全风险评估、标准化考评运行脱节、企业现场管理差、特殊作业不规范、从业人员素质低等问题,推动完善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经营、运输、废弃物处置等各环节全主体、全品种、全链条安全监管体制机制,建立“两重点一重大”企业联审联批制度,坚决防范危险化学品“灰犀牛”风险。组织开展危险废物排查,集中整治违规堆存、随意倾倒、私自填埋等问题,加快危险废物综合处置设施建设。重点整治烟花爆竹违规批发经营、非法销售(运输、储存、燃放)等行为,巩固烟花爆竹禁放成果,确保禁得住、禁得牢。重点防范精细化工企业、“两重点一重大”企业事故的发生。(牵头单位:区应急管理局;责任单位:区危险物品安全专业委员会各成员单位) 
  9.非煤矿山安全整治。淘汰落后工艺,取缔、关闭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矿山,重点整治超层越界开采、一个山头多个开采主体、非法制造及使用民爆物品、违规外包采掘工程项目等问题,强化地下矿山大型采空区及提升运输系统、露天矿山高陡边坡等重大风险管控,落实各镇对辖区内矿山企业安全生产日常检查责任,严厉打击非法生产活动;强化停产停建及复产复工管理;重点防范冒顶片帮、高处坠落等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牵头单位:区应急管理局;责任单位:区矿山安全专业委员会各成员单位) 
  10.消防安全整治。深入开展“打通生命通道”消防安全专项治理,紧盯大型商业综合体、人员密集、危化品企业、高层地下建筑、文博单位、养老机构等高风险场所,以及城乡结合部、城中村、老旧小区、群租屋、“多合一”“九小”场所等隐患集中区域,分类施策、精准治理。结合棚户区改造、城中村治理、传统村落保护、养老机构安全达标、文物建筑保护改造和精准扶贫、保文创卫等工作,扎实推进电气火灾综合治理。推进合用场所“4+1”(物理隔断、打通逃生通道、安装NB-IoT智能独立烟感和简易喷淋、配备灭火器;开展一次全员培训)、沿街店面和住宅小区“3+1”(发放一份消防宣传资料、配备两具以上灭火器、安装NB-IoT智能独立烟感;开展一次实操实训)、家具制衣等企业“1241”(建一个微型消防站;开展违规住人、车间粉尘“两项清理”;落实配一台机动泵、建一个蓄水池、配一定数量的灭火器材、开展一次电气线路改造“四项措施”;组织一次全员培训)等物防技防措施落实。确保重大活动、重要节日及敏感节点期间消防安全。(牵头单位:区消防救援大队;责任单位:区消防安全专业委员会各成员单位) 
  11.工贸行业安全整治。重点排查整治工贸行业企业存在的重大事故隐患,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发生。深入整治机械伤害类事故隐患,全面开展传(转)动设备设施安全防护缺失、机械设备异常处置和检(维)修环节安全管理缺陷的排查整治;开展以登高作业系安全带、高处作业平台有可靠护栏为主要内容的防高处坠落安全整治;继续开展小微企业安全整治,突出作业场所设备设施隐患治理,推动小微企业安全管理水平提升。督促企业落实高风险作业活动(动火作业、受限空间作业、涉氨制冷作业、涉爆粉尘作业、高处作业、外委作业、高温融熔作业、吊装作业)安全管控措施。(牵头单位:区应急管理局、区工信局;责任单位:区工业制造安全专业委员会各成员单位) 
  12.城市运行安全整治。重点整治城市桥梁隧道、管线管廊、供水供气、排水防涝、垃圾填埋场和渣土受纳场、高空广告牌、交通枢纽等安全问题。深入开展燃气行业集中整治,重点整治无证经营,非法储存、运输、充装和倒装等行为及餐饮店等燃气使用场所安全隐患和违规使用等问题。配合市城市运行安全专业委员会推进“三线”搭挂、高空广告、城市开挖等治理。(牵头单位:区城管局、区住建局;责任单位:区城市运行安全专业委员会各成员单位) 
  13.特种设备安全整治。重点整治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安全主体责任不落实、隐患整治不到位、双重预防机制不健全、法定检验不到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特种设备未经注册登记使用等问题。严厉打击设备无证生产使用行为,突出液化石油气气瓶、电站锅炉范围内管道、大型游乐设施乘客束缚装置、起重机械、危险化学品相关特种设备、“三无”电梯、简易升降机隐患治理工作,重点防范危险化学品相关特种设备爆炸、泄漏以及大型游乐设施、电梯施工过程、简易升降机坠人等安全事故的发生。(牵头单位:区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区特种设备安全专业委员会各成员单位) 
  14.旅游安全整治。集中整治玻璃栈道、水上运动、登山远足等高风险项目安全管理不规范,景区流量控制预案不完善,景区安全管理机构、制度不健全,景区防雷设施不完善,星级宾馆安全管理不到位等问题。 持续配合市旅游安全专业委员会开展旅游包车安全专项行动。(牵头单位:区文广新旅局;责任单位:区旅游安全专业委员会各成员单位) 
  15.能源领域安全整治。重点整治管道沿线及周边第三方施工作业和占压及重点区域存在的隐患,进一步做好油气长输管道高后果区识别、分级和管控治理等工作,建立“一图、一牌、三清单”,切实提高风险管控能力和水平;持续开展电力行业领域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牵头单位:区发改委;责任单位:区能源安全专业委员会各成员单位) 
  16.强化校园、商贸、农林水等其他重点领域安全整治。大力推进安全教育进课堂、进教材、进头脑,不断提升师生安全意识。常态化开展校园安全隐患排查化解,不断完善校园安全防控体系。持续深入整治大型商场、超市、农机、农林水产品加工生产经营企业安全管理、机构、制度不健全,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不彻底等问题,督促企业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学习,开展消防安全培训演练。(牵头单位:区教体局、区商务局、区农业农村局、区林业局、区水利局;责任单位:区校园、商贸、农林水安全专业委员会各成员单位) 
  三、严格规范安全监管执法 
  17.严格安全监管执法。改进监督检查方式,规范监督检查行为,提升监督检查实效。全面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和“重点行业领域全覆盖”抽查制度,依法推进事中事后监管,完善并落实执法全过程记录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加强对重点企业的安全生产专业化执法检查,指导帮助企业提升安全管理水平。完善激励约束机制,加大对安全责任不落实、同类隐患重复出现、安全基础不牢企业的日常检查频次和力度,综合运用通报、约谈、交叉执法、挂牌督办、行政处罚等手段,严格精准打击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牵头单位:各负有安全监管职责部门;责任单位: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章贡高新区管委会) 
  18.强化行政执法与司法衔接。树牢“隐患就是事故”思想,对重大隐患整改不到位的企业依法采取停产停业、停止施工、停止供电和查封扣押等强制措施,按照规定给予上限经济处罚,对构成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应急管理、司法机关、行业管理部门加强协调配合,完善安全生产违法线索通报、案件移送与协查机制,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形成震慑。(牵头单位;区应急管理局牵头;责任单位:区法院、区司法局、各负有安全监管职责部门) 
  19.健全联合奖惩机制。完善“红黑名单”管理,参照国家相关领域“红黑名单”认定标准,严格规范“红黑名单”的认定、退出机制,及时共享“红黑名单”至公共信用信息平台,依法依规实施联合奖惩。开展安全生产“流动红旗”竞赛活动,“流动红旗”每半年滚动一次,对无事故的单位、企业,授予安全生产“流动红旗”,纳入“红名单”管理,在评先、评优、许可、优惠政策上开辟“绿色通道”;对事故单位、企业挂安全生产“流动黄旗”,纳入“黑名单”管理,推送至信用平台(江西),依法依规实施联合惩戒。(牵头单位:区应急管理局、区发改委;责任单位:各负有安全监管职责部门,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20.严格事故调查处理。按照“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和“四不放过”(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责任人员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到教育不放过)原则,认真组织开展事故调查,依法追究事故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对发生一次死亡1-2人的生产经营性道路交通事故,依法组织事故调查,切实用事故教训推动工作。建立事故暴露问题整改督办制度,开展事故整改落实情况评估,对履职不力、整改措施不落实的,依法依规严肃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责任。(牵头单位:区安委办;责任单位:各负有安全监管职责部门,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四、强化安全科技支撑 
  21.引导建立第三方社会化服务体系。建立安全生产专家库,加强动态管理,提高专家使用效益。推动危险物品生产、储存单位以及矿山、金属冶炼单位聘用注册安全工程师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鼓励其他生产经营单位聘用注册安全工程师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鼓励各行业主管部门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提高监管效能。(牵头单位:区应急管理局;责任单位:各负有安全监管职责部门) 
  22.推广先进技术装备。持续推进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金属冶炼等高危行业领域“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 工程,加大对先进工艺、装备和技术的推广应用力度,鼓励和推进危险工艺工序自动化控制、智能化生产,培育一批先进技术应用典型示范企业。(牵头单位:区应急管理局、区科技局;责任单位:各负有安全监管职责部门,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23.提升安全生产监测预警能力。结合“应急管理基础年”活动,全面完成矿山、危险化学品、重点车辆、重点林区、山洪易发区、地质灾害点、高危火灾单位、建设项目危大工程等重点单位、场所、区域的监测预警系统建设。建设全区应急救援指挥平台,推进城市生命线建设,建立“智赣119”消防物联网大数据平台,形成安全生产信息化的“智慧大脑”。(牵头单位:区安委办;责任单位:各负有安全监管职责部门,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24.持续推进“双千示范”工程建设。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源头防范,督促指导不少于35家企业完成安全生产标准化和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及分级管控工作。其中,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企业和规模以上工贸企业全部达到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以上,切实提升安全风险管控能力和企业本质安全水平。(牵头单位:区应急管理局;责任单位:区工信局、章贡高新区管委会) 
  五、夯实安全生产基础 
  25.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宣传。利用5.12防灾减灾宣传日、6月安全生产宣传月、9.19消防安全宣传日、12月《安全生产法》宣传周等时节,开展集中宣传咨询、应急演练、教育培训活动。常态化开展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消防安全“亮屏”宣传行动,利用户外视屏、楼宇视屏、公益广告媒介等开展常态化提示性、警示性宣传。推进应急知识和技能进学校、进机关、进企事业单位、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进公共场所,增强公众风险防范意识,提升公众应急避险和自救互救能力。(牵头单位:区应急管理局、区消防救援大队;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各负有安全监管职责部门,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26.着力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紧紧抓住遏制重特大事故这个“牛鼻子”,推进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各镇(街道)、各负有行业监管职责部门要根据本辖区本部门工作实际、季节特点和工作重点,深入调研,主动研判,组织专班,借用外脑,综合运用大数据,挖短板、查弱项、找规律,每月分析梳理本辖区本行业领域的重大隐患、突出问题。突出道路交通事故、建筑施工高处坠落事故、消防火灾事故原因分析,以问题为导向,全面防范化解突出问题隐患。推动高危企业规范提取使用安全生产经费,督促高危企业全面依法依规投保安全生产责任险。鼓励企业职工、家属和社会公众检举重大风险隐患和企业违法行为,推进举报奖励政策落实。(牵头单位:区安委办;责任单位:各负有安全监管职责部门,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27.提升应急救援能力。组建“综合与专业相结合、专职与兼职相结合、政府与社会相结合”的多元应急救援队伍。区级层面以现有消防救援队伍为主,组建一支120人的“一专多能、多能一体”、全灾种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各镇组建一支不少于100人的综合救援队伍,各街道组建一支不少于50人的综合救援队伍。鼓励发展社会化应急救援,支持专业社会工作者和企业自建的应急救援队伍提供社会化救援有偿服务,加大对雄鹰救援队等社会救援力量的指导扶持力度。(牵头单位:区安委办;责任单位:各负有安全监管职责部门,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28.持续加强监管队伍建设。持续改进工作作风,增强斗争精神,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切实解决监管执法宽松软和工作标准不高、要求不严、作风不实等问题。健全完善激励约束机制,督促广大干部履职尽责、动真碰硬、担当作为。强化各负有安全监管职责部门、各镇(街道)、章贡高新区管委会安全监管力量,开展基层一线执法人员分期分批集中培训,加强安全监管队伍专业化建设。(牵头单位:区安委办;责任单位:各负有安全监管职责部门,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