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落实我区防汛抗旱工作责任制,加强防汛抗旱工作的社会监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抗旱条例》中关于“防汛抗旱工作实行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责任制”的规定,现将我区2024年行政区域防汛抗旱行政责任人,2024年京九和赣龙铁路沿线水库防汛行政责任人,2024年章贡区城区防洪工程、桥梁、排涝站及地下人防工程汛期防护管理责任人,名单予以公示。
防汛监督电话:0797-8199340
2024年3月20日
为进一步落实我区防汛抗旱工作责任制,加强防汛抗旱工作的社会监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抗旱条例》中关于“防汛抗旱工作实行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责任制”的规定,现将我区2024年行政区域防汛抗旱行政责任人,2024年京九和赣龙铁路沿线水库防汛行政责任人,2024年章贡区城区防洪工程、桥梁、排涝站及地下人防工程汛期防护管理责任人,名单予以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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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