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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安监局2016年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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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第一部分  区安监局概况 
  一、区安监局主要职能 
  二、区安监局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区安监局2016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四、“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六、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七、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八、专业名词解释 
  第三部分  区安监局2016年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 
  第一部分  区安监局概况 
  一、区安监局主要职能 
  1、起草安全生产的规范性文件和安全技术标准,指导协调全区安全生产工作,分析和预测全区安全生产形势,发布全区安全生产信息,协调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   
  2、承担全区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责任,依法行使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区政府有关部门和各镇、街道办事处安全生产工作,监督考核并通报安全生产控制指标执行情况,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3、承担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4、承担全区非煤矿山企业和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企业安全生产准入管理责任,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组织并指导监督实施安全生产准入制度;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5、承担工矿商贸作业场所职业卫生监督检查责任,负责职业卫生安全许可证的颁发管理工作,组织查处职业危害事故和违法违规行为。  
  6、负责监督检查重大危险源监控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依法查处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  
  7、负责组织全区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督查,根据区政府授权,依法组织一般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和办理结案工作,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8、负责组织指挥和协调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综合管理全区生产安全伤亡事故和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统计分析工作。  
  9、负责监督检查职责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情况。  
  10、组织指导并监督特种作业人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除外)培训、考核发证工作和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资格培训、考核和发证工作,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和职业安全培训工作。  
  11、指导协调全区安全生产检测检验工作,监督管理安全生产社会中介机构和安全评价工作,监督管理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和执业活动。  
  12、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全区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  
  13、组织拟订安全生产科技规划,指导协调安全生产科学技术研究和推广工作。  
  14、负责受理区有关安全生产的群众举报、来信来访、行政复议等工作。  
  15、承担区安全生产委员会的具体工作。  
  16、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本套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单位共2个,包括:赣州市章贡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赣州市章贡区安全生产监察执法大队(注:机关和下属机构事业单位财务没有独立核算)。 
  第二部分  区安监局2016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收入总计766.92万元,其中上年结转和结余18.45万元,较上年下降53.49%;本年收入合计748.46万元,较上年增长366.48%,主要原因是:一是人员经费有所增加;二是2016年度末上级拨入专项资金(529万元)大幅增加。 
  本部门2016年度支出总计766.92万元,其中本年支出合计237.92万元,较上年增长30.96%,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有所增加;年末结转和结余529万元,较上年增长2767.2%,主要原因是:2016年度末上级拨入专项资金(529万元)大幅增加。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96.84万元,决算数为237.9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0.87%,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有所增加。 
  按功能分类科目分: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4.97万元,决算数为16.8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39.8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年初预算数为8.59万元,决算数为9.1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6.75%;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年初预算数为 173.58万元,决算数为204.6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7.89%;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数为9.7万元,决算数为7.0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2.37%;其他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2万元。 
  按经济分类科目分:工资福利支出180.96万元,较上年增长36.84%,主要原因是:2016年工改后,人员经费有所增加;商品和服务支出28.92万元,较上年下降14.72%,主要原因是:公车改革后,公车费用不再发生;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24.4万元,较上年增长57.21%,主要原因是:2016年我局一名退休职工过世,支付了一笔抚恤金14.21万元。 
  三、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 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37.92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保持一致),比2015年增加56.25万元,增长30.96%。主要原因是: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经费有所增加。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口径应在专业名词解释中予以说明。 
  四、“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8万元,决算数为1.77万元,完成预算的22.13%,决算数较上年下降52.16%,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决算数较上年增长(下降)0%。主要原因是:2016年没有干部职工因公出国(境)。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万元,决算数为0.87万元,完成预算数的43.5%,决算数较上年增长14.47%。主要原因是:上级单位和兄弟县(市)单位来我局检查、交流的次数增加。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6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决算数较上年下降0%。主要原因是:2016年未购置公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6万元,决算数为0.9万元,完成预算的15%,决算数较上年下降69.39%。主要原因是:2016年上半年实施了公车改革,取消了公车。 
  “三公”经费支出口径应在专业名词解释中予以说明。 
  五、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 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2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2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各部门公开的政府采购金额的计算口径为:本部门纳入2016 年部门预算范围的各项政府采购支出金额之和,并做好与2016 年度政府采购信息统计报表中“政府采购资金情况表”有关数据的衔接。) 
  六、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以上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其他用车0;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七、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1)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自评项目1个,共涉及资金524万元,自评覆盖率达到100%。 
  组织对“关闭小企业小矿山遗留问题专项补助资金”等1个项目进行了绩效运行监控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0万元。从监控情况来看,该项资金纳入了预算管理,专款专用。因省财政厅下拨到账时间为2016年12月,并且2016年没有新关闭小矿山、小企业,所以,未使用该资金。 
  组织对1个单位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因该项资金由省财政厅下拨到账时间为2016年12月,并且2016年没有新关闭小矿山、小企业,因此,在资金使用上暂未作安排,无法按有关步骤和要求进行评价。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表述应与决算内容保持一致:我部门今年在区本级部门决算中试点公开关闭小企业小矿山遗留问题专项补助资金项目绩效评价结果。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关闭小企业小矿山遗留问题专项补助资金项目自评得分为95分。因该项资金由省财政厅下拨到账时间为2016年12月,并且2016年没有新关闭小矿山、小企业,因此,在资金使用上暂未作安排,无法按有关步骤和要求进行评价。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八、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可结合部门实际收入情况举例说明)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可结合部门实际收入情况举例说明)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可结合部门实际收入情况举例说明)  
  五、附属单位缴款: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可结合部门实际收入情况举例说明)  
  六、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缴款”等以外的各项收入。(可结合部门实际收入情况举例说明)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用事业基金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八、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九、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对非财政补助结余资金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减少单位按规定应缴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十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可结合部门实际支出情况举例说明)  
  十四、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可结合部门实际支出情况举例说明)  
  十五、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可结合部门实际支出情况举例说明)  
  十六、“三公”经费:指各部门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七、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在财政部有明确规定前,“机关运行经费”暂指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商品和服务支出”经费。  
  (各部门应根据公开决算表中对应的经费情况进行名词解释,对未涉及的名词可以删除。) 
  第三部分  区安监局2016年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表)


附件:赣州市章贡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6年部门决算公开报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