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第一部分 章贡区应急管理局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第二部分 章贡区应急管理局2024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重点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章贡区应急管理局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章贡区应急管理局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一)负责本区应急管理工作,指导全区各部门各单位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
(二)拟订本区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等政策,组织编制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和综合防灾减灾规划,起草相关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草案,组织制定相关规程和标准并监督实施。
(三)指导本区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建立完善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组织编制本区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推动应急避难设施建设。
(四)牵头建立本区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系统,负责信息传输渠道的规划和布局,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
(五)组织指导协调本区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承担区应对灾害指挥部工作,综合研判突发事件发展态势并提出应对建议,协助区委、区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六)统一协调指挥本区各类应急专业队伍,建立应急协调联动机制,推进指挥平台对接,衔接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参与应急救援工作,指导本区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开展有关应急救援工作。
(七)指导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和各镇(街)及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
(八)组织协调消防管理工作,指导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等工作。
(九)指导协调本区森林火灾、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负责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指导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工作。
(十)组织协调本区灾害救助工作,组织指导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工作,按权限管理、分配区级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
(十一)依法行使本区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区政府有关部门和各镇(街)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督查、考核工作。
(十二)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本区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依法组织并指导监督实施安全生产准入制度。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和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十三)依法组织指导本区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
(十四)制定本区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救援装备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区农业农村局、区商务局等部门建立健全应急物资信息平台和调拨制度,在救灾时统一调度。
(十五)负责本区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组织指导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应用和信息化建设工作。
(十六)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全区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
(十七)承担区安全生产委员会的具体工作。
(十八)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2024年章贡区应急管理局共有预算单位3个,包括章贡区应急管理局本级(独立核算)和2个二级预算单位,二级预算单位具体包括:章贡区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非独立核算)、章贡区防灾减灾中心(非独立核算)。
编制人数小计30人,其中:行政编制人数10人,全部补助事业编制人数19人,部分补助事业编制人数0人。实有人数小计29人,其中:在职人数小计29人,行政在职人数10人,全部补助事业在职人数19人,部分补助事业在职人数0人。离休人数小计0人,退休人数小计4人,遗属人数0人。
第二部分 章贡区应急管理局2024年部门预算表
(详见附表)
第三部分 章贡区应急管理局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4年章贡区应急管理局部门收入预算总额为662.0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33.17万元,主要原因为工作业务量增加。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62.0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33.17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4年章贡区应急管理局部门支出预算总额为662.0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33.17万元,主要原因为工作业务量增加。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504.0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6.87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448.5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9.4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6万元。项目支出15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6.3万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158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4.0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7.0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8.8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5.98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538.1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7.73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448.5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9.6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07.49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7.7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5.74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4年章贡区应急管理局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额为662.0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33.17万元,主要原因为工作业务量增加。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4.0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7.0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8.8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5.98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538.1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7.73万元。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504.0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6.87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448.5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9.4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6万元。项目支出15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6.3万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158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本部门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国有资本经营情况
本部门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24年部门机关运行经费预算49.49万元,比2023年预算增加1.47万元,增长3.06%,主要原因为:今年工作量将有所增加导致办公费增加。
按照财政部《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明确的口径,机关运行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七)政府采购情况
2024年部门所属各单位政府采购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部门共有车辆4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实有数2辆,执法执勤用车实有数2辆。
2024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安排购置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辆。
(九)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2024年章贡区应急管理局部门对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全面实施绩效目标管理,2024年部门整体支出预算金额662.03万元。根据以前年度绩效评价结果,优化2024年预算安排,并进一步改进管理、完善政策。
2024年章贡区应急管理局部门部门预算安排项目4个,项目预算金额合计158万元,其中:农房保险18万元,应急管理专项资金100万元,应急避难场所维护、应急避难场所新建、应急管理体系建设资金20万元,区应急指挥中心运行维护费20万元。本部门所有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均由部门所属单位在各自单位预算中分别公开,本内容公开部门重点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重点项目:应急管理专项资金
⑴项目概述:保障全区应急管理专项经费
⑵立项依据:赣市府办字[2017]87号
⑶实施主体:赣州市章贡区应急管理局
⑷实施方案:保障应急管理执法工作经费、安全监管装备购置费用、应急管理宣传教育活动经费、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经费 、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经费
⑸实施周期:2024年1月1日-2024年12月31日
⑹本年度预算安排:100万元。
⑺绩效目标:建立和完善应对突发事件长效机制,保障全区应急管理专项经费
二、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章贡区应急管理局部门"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安排4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费0万元,比上年增0万元,主要原因是:与上年安排保持一致。
公务接待费2.5万元,比上年增0万元,主要原因是:与上年安排保持一致。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5万元,比上年增0万元,主要原因是:与上年安排保持一致。
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上年增0万元,主要原因是:与上年安排保持一致。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各部门结合实际进行解释。
(一)财政拨款:指区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教育收费资金收入:反映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反映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规定标准或比例缴纳的各项收入。包括附属的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和附属的企业上缴的利润等。
(六)上级补助收入:反映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七)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八)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填列历年滚存的非限定用途的非统计财政拨款结余弥补2024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九)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2023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一)应急管理事务(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用于应急管理事务(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二)应急管理事务(事业运行):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三)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四)行政单位离退休: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五)行政单位医疗: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六)事业单位医疗: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七)公务员医疗补助;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八)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九)应急管理:反映用于应急管理的法律法规制定修订,应急预案演练、协调保障等方面的支出,
三、相关专业名词
(一)机关运行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