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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市自然资源局持之以恒助力赣南苏区振兴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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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赣州市自然资源局坚持以全面落实自然资源政策助推新时代赣南苏区振兴发展为着力点,精准对接推进新时代意见涉及自然资源政策事项,积极争取自然资源部、省自然资源厅支持,确保政策事项全面落实到位,发挥自然资源政策最大效益,持之以恒推动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示范区建设。

    一、主要成效

   (一)争取自然资源部连续第10年出台支持赣州经济社会发展政策意见。6月4日,自然资源部出台2021年支持定点帮扶县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政策意见,该文件是2012年国务院出台《关于支持赣南等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的若干意见》以来,自然资源部连续第10年成体制出台支持赣州经济社会发展的扶持政策文件,文件明确从专项安排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跨省域调剂、国土空间规划规模、构建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新格局、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矿山生态修复和土地整治、地质灾害防治、天然富硒土地认定等9个方面给予赣州统筹支持,积极主动推进赣南苏区振兴发展。此外,文件对自然资源部定点帮扶的赣县、于都、宁都、兴国等4县(区)出台“一对一”“订单式”支持政策。

   (二)持续推动自然资源部支持事项落地落实。一是地质灾害防治方面。在自然资源部的大力支持下,上级已提前下达我市2021年度中央资金1430万元,专项用于我市瑞金、于都、安远、寻乌、定南等县(市、区)专群结合地质灾害监测预警项目建设,今年4月份已完成监测预警设备安装并上线运行。二是重大项目用地方面。自然资源部继续下达我市11个脱贫县每县600亩专项用地计划,同时,积极协调发改部门,并指导各县(市、区)将重大项目纳入国家有关规划和政策文件,全面保障重大建设项目用地需求。三是绿色矿山建设方面。完成赣州市绿色矿业发展示范区方案的编制,并征求12个相关部门和相关县政府意见,修改完善后,于6月4日呈报市政府,待市政府审批同意后印发实施。四是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方面。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摸底调查,基本摸清了全市底数。支持有条件地区探索开展入市前期准备工作,指导南康区起草了《南康区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行办法》,为全市开展改革探索提供了先行先试的案例。五是村庄规划编制方面。有序推进“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优化乡村空间布局,指导乡村建设。2021年全市历史文化名村及传统村落、红色名村、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等380个重点村庄先行启动规划编制工作,部分村庄已形成初步成果。六是矿山生态修复方面。组织各地对辖区内废弃露天矿山再次开展排查核实,建立台账,并制定废弃露天矿山生态修复计划,分三年完成辖区内所有废弃露天矿山治理任务。

    (三)扎实推进试点示范工作落实。前期,省自然资源厅下发《江西省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制度改革试点方案》,明确启动信丰县农垦国有农用地有偿使用、崇义县森林资源资产有偿使用等2项制度改革试点,我局认真贯彻上级精神,及时制定出台了试点实施方案,积极指导信丰县顺利完成该县金盆山林场、油山营林林场农垦国有农用地基准地价编制工作,并通过省自然资源厅专家评审验收,完成试点总结调研,并在《中国自然资源报》刊登了《江西信丰完成农垦国有农用地有偿使用制度改革试点》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