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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市自然资源局部门2020年部门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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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市自然资源局部门2020年部门预算

第一部分 赣州市自然资源局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赣州市自然资源局部门2020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9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赣州市自然资源局部门2020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赣州市自然资源局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一)履行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森林、草地、湿地、水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以及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和生态修复职责。贯彻执行国家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及测绘等法律法规,拟订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及测绘等规范性文件,制定相关管理政策并监督执行。

(二)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贯彻执行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制度、指标体系和统计标准。实施自然资源基础调查、专项调查和监测。负责全市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成果的监督管理和信息发布。指导全市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工作。

(三)负责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贯彻执行各类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权籍调查、不动产测绘、争议调处、成果应用的制度、标准、规范。建立健全全市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负责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资料收集、整理、共享、汇交管理等。指导监督全市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

(四)负责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工作。贯彻执行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统计制度,负责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核算。编制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按照标准组织实施考核。指导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和土地储备政策落实,合理配置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

(五)负责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工作。组织拟订自然资源发展规划,按照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标准组织实施,建立政府公示自然资源价格体系,组织开展自然资源分等定级价格评估,开展自然资源利用评价考核,指导节约集约利用。组织拟订并实施土地等自然资源年度利用计划。负责土地等国土空间用途转用工作。负责自然资源市场监管。建立和实施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调查统计制度,负责资产核算工作。统筹协调安排全市城乡各项建设,组织制定近期建设计划和年度规划实施计划。制定市本级土地储备和出让计划,组织实施建设用地计划和各类用地定额指标;负责组织土地出让的前期策划,制定规划条件。组织开展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划拨、出让、转让、变更、收购、收回、租赁、作价出资和土地储备相关工作负责自然资源资产价值评估管理,依法收缴土地出让金以及其他自然资源资产收益。

(六)负责建立全市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贯彻落实主体功能区战略和制度,组织编制并监督实施国土空间规划、详细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7负责有关规划的审批、审查报批、报备工作。开展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建立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测、评估和预警体系。组织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等控制线,构建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布局。推动实施“一张蓝图”、“多规合一”。建立健全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指导开展城市设计工作,负责将安全生产的基本要求和保障措施落实到城市规划的各个环节,负责建设项目规划审批管理。统筹全市村庄规划管理工作,指导村庄规划的编制审批工作。

(七)负责统筹国土空间和自然资源生态修复。牵头组织编制国土空间和自然资源生态修复规划并实施有关生态修复重点工程。负责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土地整理复垦、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矿业遗迹保护等工作贯彻执行生态保护补偿制度,制定合理利用社会资金进行生态修复的措施提出重大备选项目。

(八)负责组织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牵头组织实施耕地保护政策,负责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保护。组织实施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落实耕地占补平衡措施,监督占用耕地补偿制度执行情况负责土地征收征用管理

(九)负责管理地质勘查行业和全市地质工作。编制实施地质勘查规划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监督管理市级和上级自然资源部门委托监督管理的地质调查、矿产勘查项目,组织实施市重大地质调查、矿产勘查专项。负责地质灾害预防和治理。监督地质资料汇交、保护、利用。负责监测、监督管理地下水过量开采、疏干及引发的地面沉降等地质问题。负责地质勘查活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古生物化石等地质遗迹的监督管理。

(十)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及隐患的普查、详查、排查。指导开展群测群防、专业监测和预报预警等工作,指导开展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工作。承担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撑工作。负责地质灾害治理项目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十一)负责矿产资源管理工作。负责权限内的矿产资源储量管理及压覆矿产资源管理。负责矿业权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承担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优势矿产的调控及相关管理工作。监督指导矿产资源合理利用和保护。

(十二)负责测绘地理信息管理工作。负责基础测绘和测绘行业管理。负责测绘资质资格与信用管理,监督管理全市地理信息安全和市场秩序。负责地理信息公共服务管理。负责测量标志保护。规范和管理权限内卫星导航定位基准站。

(十三)推动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发展。编制并实施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创新发展和人才培养规划计划组织实施重大科技工程及创新能力建设推进自然资源信息化和信息资料的公共服务。组织开展自然资源领域对外交流合作。

(十四)负责组织指导自然资源行政执法工作。组织查处自然资源领域重大违法案件。负责指导全市有关行政执法工作。配合国家、省自然资源领域督察相关工作

(十五)按照中央、省要求,继续深入推进自然资源资产管理体制改革试点工作。

(十六)全市自然资源系统干部管理体制,按照“分级管理,下管一级”的原则进行管理,实行双重领导,以上一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党组管理为主,所在地方党委协助管理。

(十七)统一领导和管理市林业局。

(十八)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基本情况

赣州市自然资源局预算单位计17个单位(含原赣州市矿产资源管理局、市自然资源局南康分局、市自然资源局赣县分局)。包括局机关本级和16个所属二级预算单位,其中:行政编制73人、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编制66人、全部补助事业编制304人、部分补助事业编制0人;实有人数569人,其中:在职人数374人,包括行政人员53人,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人员64人、全部补助事业人员257人、部分补助事业人员0人;离休人员0人;退休人员195人。

第二部分  赣州市自然资源局部门2020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0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0年市自然资源局收入预算总额为17627.8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2609.15 万元,占收入预算总额的71.53 %;上年结余5018.74万元,占收入预算总额的28.47%,由于本单位由原市国土资源局、原市城乡规划局、原矿产资源管理局合并组建而成,同时赣县区、南康区自然资源部门上收,故收入预算无法纵向比较。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0年市自然资源局支出预算总额为17627.89万元,其中:部门支出17627.89万元,结转下年0万元。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4421.83 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25.08 %,项目支出13206.06 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74.92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科学技术支出31.80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0.018%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71.42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2.11% ;卫生健康支出421.49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2.39 %;城乡社区支出1971.51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11.18 %;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14524.31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82.39 %;住房保障支出307.36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1.74 %。按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划分:工资福利支出3498.0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627.5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7.78万元,资本性支出202.18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0年自然资源局财政拨款支出预算17627.89万元,具体支出情况是:科学技术支出31.8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71.4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421.49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971.51万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14524.3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07.36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本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20年赣州市自然资源局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4421.83万元。按照财政部《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明确的口径计算,机关运行经费即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较上年预算安排的增(减)变。

(六)政府采购情况

2020年部门所属各单位政府采购总额879.9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543.8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155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81.12万元。

(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部门共有车辆 1 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3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2020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安排购置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0台。

(八)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0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1个,涉及资金300万元;纳入绩效目标批复试点的项目1个,涉及资金300万元。

二、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0年市自然资源局部门“三公”经费预算安排272.97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33.60万元,公务接待费229.47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9.9万元。

第三部分  赣州市自然资源局部门2020年部门预算表

八张表(详见附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对部门预算中涉及的支出功能分类科目(明细到项级),结合部门实际,参照《2020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的规范说明进行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年结转结余:为2020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一)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参公单位)的基本支出。

(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参公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三)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反映政府用于自然资源、海洋、测绘、地震、气象等公益服务事业方面的支出。

收支预算总表2020年.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