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查,2020年7月起,赣州市章贡区文化旅游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未经批准擅自占用章贡区沙河镇罗坑村土地13.65亩,建设娱乐设施和土地平整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属非法占地行为。2021年5月,赣州市自然资源局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责令违法行为人采取措施,消除违法状态,改正违法用地行为,并处以17.3267万元罚款。
经查,2020年7月起,赣州市章贡区文化旅游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未经批准擅自占用章贡区沙河镇罗坑村土地13.65亩,建设娱乐设施和土地平整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属非法占地行为。2021年5月,赣州市自然资源局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责令违法行为人采取措施,消除违法状态,改正违法用地行为,并处以17.3267万元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