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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码”上办】——城镇居民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政策服务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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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城镇居民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政策是什么?

2017年2月3日,江西省政府办公厅印发《江西省城镇居民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办法》(赣府厅发[2017]7号),决定实施城镇居民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政策,实施时间从2016年1月1日起。主要内容是对符合奖励条件的城镇独生子女父母,每人每月发放奖励金100元,直至亡故,奖励金建立动态调整机制。

哪些人符合城镇居民独生子女父母奖励的申请条件?

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且男性年满60周岁,女性年满55周岁的 。

主要有以下情形:

1、合法生育或收养过一个子女;

2、合法生育或收养过一个以上子女但只存活一个子女的;

3、再婚夫妻,以个人为单位,按再婚前后生育、收养的子女数合并计算确认是否符合奖励条件;

4、再婚夫妻一方符合奖励条件(生了一个子女),另一方未生育也未收养子女,也可纳入奖励;

5、由于婚姻变动形成单亲家庭的,只计算其本人子女数。

三、如果你要申请城镇居民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需提交哪些材料?

1、身份证,验原件收复印件2份;

2、户口本,验原件收复印件2份;

3、婚姻关系证明(结婚证或离婚证及离婚协议),验原件收复印件2份;

4、《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或《独生子女证》 ,验原件收复印件2份;

5、近期1寸照片,原件2份;

6、如《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或《独生子女证》遗失或未及时办证的,填写《个人诚信承诺书》 ;

7、退休证或破产改制相关证明 ,验原件收复印件2份 。

四、如果提交申请城镇居民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要经过哪些流程?

申请人提交申请材料→所在村(社区) 服务中心受理→街道社会事务办初审→区卫健委审核 、办结。

五、城镇居民独生子女父母奖励的退出有哪些情形?

年审时如发现以下三种情况,奖励对象应当退出,不再享受奖励金:

1、奖励对象增加了子女,比如生育或收养了子女,奖励对象不再是独生子女父母的;

2、奖励对象死亡的;

3、其他不符合奖励条件应当退出的情形。

六、现在是否能在手机上申请城镇居民独生子女父母奖励

不可以。申请人或者其代理人需在所在村(社区)卫健服务窗口提出申请。

咨询城镇居民独生子女父母奖励业务有哪些联系方式?

章江街道社会事务办:7329610

南桥村:8401788

腊长村:8382348

沙角社区:8391203

梅关社区:8166650

岭头上社区:8386130

章江南社区:8452588

赣江源社区:8383019

兴国路社区:8390348

赞贤路社区:8389828

贺兰山路社区:81233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