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社区、各办公室、党群服务中心、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现将《2021年度赣江街道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赣州市章贡区赣江街道办事处
2021年4月2日
2021年度赣江街道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参保缴费工作实施方案
为做好2021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工作,确保完成省、市、区下达的目标任务,根据《赣州市章贡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章贡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实施办法的通知》(区府字〔2014〕47号)和《国家税务总局赣州市税务局 赣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赣州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19年赣州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工作的通知》(赣市税发〔2018〕96号)和区政府办《关于印发2020年度章贡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区府办字〔2019〕59号)精神,结合街道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任务目标
进一步扩大参保覆盖面,提高参保缴费实缴率,指标完成率达到100%以上(各社区具体任务分配见附件)。对符合条件领取养老金待遇人员实现应发尽发,养老金发放率达100%。
二、参保人员范围
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非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不属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具有章贡区户籍的城乡居民,可以在户籍地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三、参保缴费标准
(一)章贡区2021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个人缴费标准继续执行每人每年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3000元11个档次,相应标准政府分别补贴40元、50元、60元、65元、70元、75元、80元、85元、90元、95元、100元。个人缴费、政府补贴全部计入个人账户,个人账户按国家规定计息。参保人自主选择档次缴费,多缴多得。
(二)对相关部门认定的城乡困难群众,包括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城乡重度残疾人等困难群体,暂时保留原有每人每年100元的最低缴费档次,由区财政为其代缴最低标准的养老保险费。缴费补贴标准为30元,所需资金由省、县(市、区)财政按8:2负担。计生对象继续按照《赣州市章贡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人口和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的实施意见》(区府字〔2013〕36号)文件执行,为每人每年代缴300元的养老保险费。
四、征缴方式
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可以通过以下缴费渠道和方式完成缴费:
1、通过个人微信的“支付-生活缴费-社保医保”缴费。
2、通过赣州农商银行(微信二维码、网上银行、掌上银行)、农业银行(微信公众号、微信二维码、微信小程序、掌上银行、微信支付生活缴费频道)和赣州银行(微信二维码、微信公众号、手机银行)等渠道缴费。
3、通过“江西省税务局”微信公众号,江西省电子税务局(PC端、APP)等互联网渠道缴费。
4、通过“支付宝-赣服通”缴费。
5、持身份证到商业银行柜面查询,选择现金、社保卡、银联卡或使用银行APP、微信、支付宝等方式缴费。目前已开通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功能的商业银行有:中国银行、农业银行、工商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农商银行、邮政储蓄银行、招商银行、中信银行、江西银行、赣州银行、九江银行、上饶银行及其网点(详情请咨询当地银行或12366)
6、前往钨都大道6号市民中心三楼办税服务厅、宋城路75号水西税务分局办税服务室或站东大道22号沙河税务分局办税服务室,通过微信二维码、自助办税终端或缴费窗口,选择社保卡、银联卡、微信、支付宝等方式缴费。
新参保人员需先到户籍或居住证所在农保经办机构办理参保登记手续,登记成功后再选择上述多元化缴费方式缴费。欠费人员需要先到农保经办机构办理申请补缴,农保经办机构核定应缴金额后,再通过上述缴费方式一并缴费。
六、时间安排
(一)宣传发动期(2020年12月15日至2020年12月31日)
各社区要结合实际,制定行之有效的工作方案,确保征缴任务、工作责任落实落细,工作有序推进。广泛开展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宣传活动,采取发放宣传单、居民微信群告知和上门入户宣讲等多样化形式,全方位、多角度地宣传政策,积极引导城乡居民早参保、高缴费、长缴费,帮助群众算好明白帐。继续落实全民参保登记计划,摸清应参保人员的底数和结构,精准掌握扩面资源,针对性开展扩面工作。
(二)保费征缴期(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20日)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征缴期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20日。为提高征缴效率,参照往年做法,以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5月31日为集中征缴期,各社区要做好养老保险缴费告知工作,大力宣传动员参保人员优先选择微信缴费方式进行缴费。让群众充分认识到使用手机缴费不受时间和地域限制,足不出户可在线完成缴费业务。
(三)年终小结期(2021年12月2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年终小结时,各社区根据完成任务情况先行自评,后由街道劳保所确认完成任务数并进行初评,初评结果报街道考核领导小组进行考核评比,作为2021年度评先评优、绩效考核的依据。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合力推进。各社区、各科室要统一思想,建立常态化的联系沟通机制,继续加强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领导,按照区政府、街道统一部署、切实履行职责、通力协作、攻坚克难,确保按期全面完成征缴任务。
(二)优化服务,规范流程。街道及各社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服务窗口,要认真执行业务和财经规定,严格遵守操作程序规定,准确把握参保登记、养老保险费收缴、待遇支付咨询公示及举报受理等业务流程,做到公开透明
(三)加强调度,按时完成。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作列入了省市高质量发展考评,社会事务办将定期对各社区完成任务情况进行调度,积极对接上级业务部门,及时解决征缴工作出现的问题,对各社区完成任务情况进行统计,适时通报各社区征缴工作进度。各社区要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建立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重要意义,按照区政府统一部署、切实履行职责、通力协作,推进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顺利开展。附件:2021年各社区居委会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任务分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