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度章贡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作实施方案》解读
一、政策的制定背景及依据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是一项惠及百姓的民生工程,省、市每年会下达各县(市、区)参保征缴任务,以此推动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不断扩大覆盖面,动员参保人员续缴保费,实现城乡居民应保尽保,对享受待遇人员应发尽发。
二、政策的主要内容
2021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继续由税务部门征收。征收方式以使用微信公众号、微信二维码、掌上银行、手机银行、支付宝“赣服通”缴费为主,办税服务窗口、银行柜台缴费及批量代扣为辅。镇(村)、街办(社区)作为工作责任单位,履行宣传政策、动员符合条件的居民参保、续缴保费、为年满60周岁的居民申报养老待遇的工作。我区出台的《实施方案》对相关部门的工作职责、各镇、街完成任务的指标、参保人员范围、参保缴费标准、征缴方式、各时间段的工作安排和工作要求作了具体部署。
我区对相关部门认定的城乡困难群众,包括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城乡重度残疾人等困难群体,暂时保留原有每人每年100元的最低缴费档次,由区财政为其代缴最低标准的养老保险费。充分体现了政府对城乡困难群体的关心、关爱,为他们解决老有所养提供帮助。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个人缴费档次对应政府补贴表
缴费档次(元) |
政府补贴(元) |
计入个人账户金额(元) |
300元 |
40元 |
340元 |
400元 |
50元 |
450元 |
500元 |
60元 |
560元 |
600元 |
65元 |
665元 |
700元 |
70元 |
770元 |
800元 |
75元 |
875元 |
900元 |
80元 |
980元 |
1000元 |
85元 |
1085元 |
1500元 |
90元 |
1590元 |
2000元 |
95元 |
2095元 |
3000元 |
100元 |
310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