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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条件,婚姻生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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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依据
   
《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管理办法》 

办理对象及范围
居民 null

办理条件
  
  1、离开户籍所在县(市)的行政区域; 
  2、拟异地居住30日以上; 
  3、年龄在18周岁至49周岁之间育龄妇女; 
  4、从事务工、经商等活动;

申办材料
  带齐下列材料:已填写好的《申请表》;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所在村(居)或单位出具的婚姻情况证明;一寸免冠照片2张; 对已婚外出的妇女须做一次环孕检及有一份落实节育措施证明;与当地镇政府(街道办事处)鉴定一份外出不违反计划生育合同;违反计生政策计外生育外出的,还须接受处理,已处理的提交缴纳社会抚养费票据。

办理程序
  
  1、到户籍所在村(居)领取《办理<流动人口婚育>申请表》,并如实填写表中内容。   
  2、带齐材料到户籍所在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办理。

办理时限
材料齐全在3个工作日内办理

收费标准
免费

承办机构
赣江街道计生办

办理时间地点邮编
  
  1、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址:厚德路65号赣江街道办事处 
  3、邮编:341000

联系方式
0797-8220213

监督电话
0797-8222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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