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依据
《章贡区城乡低保管理办法》
办理对象及范围
居民 null
办理条件
1、户籍条件。申请者必须是持有非农业户口的城镇居民。
2、家庭收入条件。申请者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月人均收入低于其户籍所在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3、家庭生活状况条件。申请者家庭实际生活水平低于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申办材料
申请人应该如实向社区居委会提供以下材料:申请书、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下岗证、离退休证及结婚证、离婚证(判决书)、残疾证、学生证(入学通知书)、家庭成员就业状况证明、收入状况证明、劳动能力状况证明、养老保险金领取证明、失业保险金领取证明、下岗职工基本生活费领取证明、按有关政策领取一次性补助费的数额及用途证明、有关裁决判决材料以及居政部门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等。符合就业条件而未就业人员,需首先到有关部门进行求职登记,并由有关部门提供求职登记证明。
办理程序
1、户主申请:提供申请书、户口、身份证、下岗证、残疾证、收入证明、重病人员疾病证明等相关材料
2、社区居委会审查:社区低保专干调查,社区评议小组评议后居委会张榜公示;
3、街道办事处审核:街道办事处评议委员会复议后社区张榜公示;
4、区民政局低保科审批:区评审委员会评议后通过的社区张榜公示;
5、低保金发放:街道通过一卡通系统发放低保金。
办理时限
居民向社区居委会递交申请报告后,社区居委会应当自收到申请人提交的申请书及有关证明材料之日起10日内,对申请人的家庭经济情况和实际生活水平进行调查核实,张榜公布。
收费标准
免费
承办机构
赣江街道社会事务办
办理时间地点邮编
1、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址:厚德路65号赣江街道办事处
3、邮编:341000
联系方式
0797-8286101
监督电话
0797-8222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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