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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公共租赁住房》流程,社会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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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对象及范围
居民 null

办理条件
  
  1、申请家庭中至少有一人取得市中心城区城镇常住户口3年以上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家庭成员必须在市中心城区工作和生活,相互之间有法定的赡养、抚养和扶养关系; 
  2、现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8平方米以下(含18平方米)且正在享受低保的家庭; 
  3、申请家庭的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为市中心城区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5倍(含)以下,即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为40145元 (含)以下,且申请家庭的年人均储蓄存款为市中心城区年人均储蓄存款的2.5倍(含)以下,即年人均储蓄存款为32730元(含)以下。

申办材料
  
  l、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2、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的工作证明; 
  3、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的住房证明; 
  4、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的收入和资产证明; 
  5、符合优先配租条件的家庭,应出具相关证件、证书原件,并提交复印件2份。

办理程序
  
  1、户口所在社区居委会受理和初审;    
  2、街办收到申请材料后,对材料不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在3个工作日内书面告知申请人需要补齐或者补全的全部内容;材料齐全并符合法定形式的,由街办进行调查核实后,进行第一次张榜公示; 
  3、公示无异议后将所有申请人及历年未中签家庭信息提交区建设局。 
  4、区建设局会同监察、公安、民政和街办等部门组成联合会审小组,根据相关单位反馈的情况,对初审结果进行复核审查,对复核检查通过的进行第二次张榜公示; 
  5、由市城市住房保障管理中心对申请人的资料进行复核,复核无异议的进行第三次张榜公示; 
  6、符合条件的申请家庭,由市城市住房保障管理中心予以登记后通过摇号方式确定承租的房号。 
  

办理时限
以当年公租房申请通知为准。

收费标准
   
免费

承办机构
赣江街道社会事务办

办理时间地点邮编
  
  1、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址:厚德路65号赣江街道办事处 
  3、邮编:341000

联系方式
  
  0797-8286101

监督电话
0797-8222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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