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2016年6月30日区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
肖强同志任中共赣州市章贡区解放街道工作委员会书记;
免去刘俊平同志的中共赣州市章贡区解放街道工作委员会书记职务;
穆伟书、苏剑芳同志任中共赣州市章贡区解放街道工作委员会副书记;
免去肖东明、刘景波同志的中共赣州市章贡区解放街道工作委员会副书记职务;
许铁军同志任中共赣州市章贡区解放街道工作委员会委员(列陈华之后)、中共赣州市章贡区解放街道纪律检查工作委员会书记;
免去黄国旺同志的中共赣州市章贡区解放街道工作委员会委员、中共赣州市章贡区解放街道纪律检查工作委员会书记职务;
廖克信同志任中共赣州市章贡区解放街道工作委员会委员;
吴琦同志任中共赣州市章贡区解放街道工作委员会宣传委员(试用一年);
免去刘恢泰、赖虔英同志的中共赣州市章贡区解放街道工作委员会委员职务;
万建华同志任赣州市章贡区解放街道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专职副主任,免去其赣州市章贡区解放街道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专职副主任(副科级)职务。
经2016年7月20日区政府研究,决定:
穆伟书同志任赣州市章贡区解放街道办事处主任;
免去肖东明同志的赣州市章贡区解放街道办事处主任职务;
范赣春同志任赣州市章贡区解放街道办事处副主任(列肖晓春之后);
张鼎盛同志任赣州市章贡区解放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试用一年);
免去董晓华、刘立贵同志的赣州市章贡区解放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