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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生育利益导向奖扶申请指南(独生子女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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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事项名称

计划生育利益导向奖扶(独生子女死亡)

二、批准机关

社区受理镇级初审经过区卫健委核定后发放

三、设定依据

关于印发《章贡区计划生育利益导向奖扶项目资金申办细则》的通知(区人口字〔2013〕21号)

四、办理条件

1、【予批准的条件】1)本人1933年1月1日以后出生,且户口在本区内(含城镇户口)。(2)有合法的《结婚证》。(3)女方年满40周岁。女方未年满40周岁,不论男方是否年满40周岁,不受理任何一方申报。无配偶的,须本人年满40周岁。(4)只生育一个子女或合法收养一个子女。(5)现无存活子女。(6)独生子女死亡的,需提供乡级以上医疗机构,公安机关或户口所在地村(居)委会出具的死亡证明。

2、【不予批准的条件】 不符合上述批准条件的,不予受理。

五、办理程序

申请人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子女死亡证明、离婚协议书、独生子女证明、照片,在所在地村(居)委会受理镇级初审经过区卫健委核定后发放

六、所需材料

1.章贡区计划生育利益导向奖励扶助对象申请表》原件3份;

2. 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验原件收复印件3份;

3. 《独生子女证》或计划生育情况证明验原件收复印件(3份);

4. 独生子女死亡证明验原件交复印件(3份)

5. 其他佐证材料验收复印件(3份

6. 一寸免冠照片3张原件。

七、办理时限

90个工作日

八、服务与监督投诉电话

监督投诉:0797-8482068

区咨询投诉:0797-7307218

九、收费标准及依据

不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