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项名称
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办理
二、批准机关
区卫健委
三、设定依据
《关于实施全面两孩政策有关问题的答复意见》
四、办理条件
1、2015年12月31日之前 ,只生育一个子女的;
2、2015年12月31日之前,依法收养一个子女的;
3、2015年12月31日之前,生育了2个子女,其中一个死亡的。
2016年1月1日之后,属于以上情形的不予办证。
五、办理程序
1.申请人向村(社区)提出办理申请;
2.镇(街)在全员系统上自行打印。
六、所需材料
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子女出生证明、生育服务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申请表》一式三份。
七、办理时限
15个工作日
八、服务与监督投诉电话
监督投诉:0797-8482068
区咨询投诉:0797-7307218
九、收费标准及依据
不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