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驻村工作队,各村(社区)党组织、镇属机关各部门:
根据《中共赣州市委办公室 赣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赣州市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选派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赣市办字〔2021〕19号)文件精神,经派出单位推荐,区委组织部、区驻村工作领导小组等部门审核,研究决定:
龙甲青同志任赣州市章贡区沙石镇新圩村驻村第一书记兼工作队长;
丘政贤同志任赣州市章贡区沙石镇新圩村驻村工作队员,任期二年;
免去闫斌同志赣州市章贡区沙石镇新圩村驻村第一书记兼工作队长职务。
以上调整驻村干部实行不少于15个工作日的过渡交接期。
中共赣州市章贡区沙石镇委员会
2022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