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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办理《再生一胎生育证》程序,婚姻生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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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依据
《江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办理条件
申请领取《再生一胎生育证》的夫妻必须符合《江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九条规定的情况。

申办材料
女方一寸免冠照片两张

办理程序
  
1、到村居委会或镇计生办领取申请表和办证须知;
2、夫妻双方身份证、结婚证、全家户口本、近期B超单原件和复印件一份(户口复印件含首页)、女方近期免冠一寸照2张;
3、用信签纸单独写一份再生一胎申请报告;
4、到夫妻双方户籍所在地的村(居)委会和乡镇(街道)计生办盖章;
5、在领证一方的村(居)委会签署承诺书


办理时限
常年

收费标准
不收费

承办机构
沙石镇人口与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办理时间地点邮编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沙石镇政府便民服务中心 341000



联系方式
0797——8482068

监督电话
0797——84820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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