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依据
《赣州市再就业小额贷款试行办法》
办理对象及范围
居民 null
办理条件
下岗失业人员和城镇退役人员
申办材料
由申请人本人,凭身份证、工商营业执照、再就业优惠证或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证、转业证、计划内大(中)专毕业证、留学回国就业证、进城创业的农村劳动者、办理小额贷款的书面申请证书,到我再就业小额贷款信用担保中心的程办窗口,领取再就业小额担保贷款申请审批表、担保人收入证明表、贷前调查表、辅助材料备份告知书;
办理程序
一、社区居委会及街道劳动保障事务所调查审核
申请人领到审批表等资料后,到本人户口所在地或住所地的社区居委会递交申请审批表和贷前带调查表。由社区居委会和街道劳动保障事务所,2级办理人员,对申请人的经营项目、经营地址及个人信誉情况做初步调查、审核、签意见。
二、办理再就业小额担保贷款
自就业小额担保贷款申请审批表和贷前调查表盖章后,贷款申请人,随同自己配偶及自愿为申请人从银行借款提供反担保并承担连带责任保证人,到再就业小额贷款信用担保中心,承办小额贷款的窗口,按各自责任填写合同内容并分别签名和复盖本人手印。
三、本级再就业小额贷款信用担保中心复核、审批
再就业小额贷款信用担保中心经办再就业小额担保贷款工作的同志,接申请人贷款资料后,做好复核、审批工作。
四、贷后跟踪
申请人的贷款资金到位后,负责再就业小额担保贷款的工作专职人员,对所发放的每笔贷款跟踪了解,并登记建档,各社区协管员对辖区内发放的每笔贷款跟踪了解,并登记建立台帐。
五、偿还贷款及清理拖欠
保持与经办银行的密切合作关系,负责再就业小额担保贷款的专职人员和各社区协管员按天、旬、月不定期的,到经办银行了解贷款户偿还贷款的情况。
办理时限
常年
收费标准
不收费
承办机构
沙石镇劳动保障服务所
办理时间地点邮编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沙石镇政府便民服务中心 341000
联系方式
0797——8482068
监督电话
0797——84820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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