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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水西镇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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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村(社区)、镇属各部门、驻镇各单位:

根据区政府《关于印发<章贡区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区府办字〔201945号)文件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水西镇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请认真组织实施。

赣州市章贡区水西镇人民政府

2019年114日

水西镇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区政府《关于印发<章贡区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区府办字〔201945号)精神,深刻吸取南康区“10.9”合用场所较大亡人火灾事故教训,进一步强化我镇火灾隐患治理,切实加强当前火灾防控工作,确保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根据区政府统一部署要求,决定在全镇集中开展为期三个月的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问题导向,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社会综合治理”的原则,全面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深入排查整治火灾隐患,严厉查处消防违法违规行为,严格落实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提高社会火灾防控能力,坚决预防和遏制亡人和有社会影响的火灾事故发生,全力维护消防安全形势稳定。

    二、组织机构

为切实加强对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的组织领导,成立由水西派出所、市监水西分局、水西消防站和镇安监、城管等相关办所以及各村、社区负责人参加的领导小组,分管领导镇党委委员、武装部长赖泽平同志任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武装部,具体负责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的组织实施,定期调度整治工作开展情况,协调解决重大风险问题,对全镇整治工作情况进行汇总总结

    三、整治内容和任务分工

紧盯“高大化下”“老幼古标”等人员密集场所,工厂仓库等劳动密集型企业,以及九小场所、“三合一”场所、城中村、出租房和老旧居民住宅等不放心场所,重点整治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装饰、防火分隔不到位、疏散通道不畅通、违规存放易燃易爆危险品、消防设施损坏停用、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重点岗位人员责任不落实、日常管理机制不健全、宣传教育培训不深入等问题。

 各村(社区)开展辖区内合用场所、临街店铺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实施合用场所“4+1”防控措施和临街店铺“3+1”防控措施;(4+1”防控措施即:打通生命通道、配置灭火器材、安装独立式感烟报警器和简易喷淋、实行物理隔断、开展一次宣传培训;“3+1”防控措施即:发放一份宣传资料、开展一次当面宣讲、组织一次实操实训、配置足够数量的灭火器材);水西派出所要加强三级消防安全重点单位、九小场所、出租房的消防监督执法,推动出租房房东进行技防改造,安装智能独立式感烟报警探测器和简易喷淋。

    四、整治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10月31日前)。镇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成立组织机构,根据任务分工组织整治对象召开动员部署会,发动开展火灾隐患自查自改工作。

(二)排查整治阶段(11月1日至12月31日)。各村(社区)、部门要按照任务分工,深入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详细登记排查出的安全隐患,建立工作台账(见附表一、二、三),制定整改计划,细化整治措施,明确责任人,逐个整治到位。对一时难以整治的重大火灾隐患,要及时上报至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联合整治及督查阶段(1月1日至1月20日)。对收集上报的隐患严重、久拖不改的重大火灾隐患,进行集中挂牌督办,并组成联合整治组实施联合惩戒,倒逼相关主体进行隐患整改。

    五、有关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单位必须将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工作,主要领导必须亲自抓整治工作、亲自带队开展检查。要切实通过这次整治全面摸清隐患清单,不断改善我区消防安全环境。

(二)齐抓共管,合力推进。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明确的消防安全职责,结合此次行动任务分工,切实履行本辖区内场所的安全监管职责,共同做好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要健全定期会商、情况通报、联合执法等机制,加强分工协作、协调配合,强化隐患防控和应急联动,形成工作合力。

(三)强化督导,落实责任。对措施落实不力、隐患整改不力以及本辖区发生亡人或有影响火灾事故的单位,将采取通报、约谈等方式,严肃追究责任。

各单位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统计表(附表123)分阶段于11月30日、12月31日、1月20日前报送至镇武装部。(所有材料可发电子版)

 

附件: 1.全区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统计表(合用场所)

2.全区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统计表(临街店铺)

3.全区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统计表(出租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