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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贡区水西镇贫困精神残疾住院救助申请审批程序,医疗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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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依据
根据赣州市贫困精神残疾住院救助相关政策

办理条件
  五保户、低保常补户、低保非常补户、其他困难群众五保户、低保常补户、低保非常补户、其他困难群众

申办材料
  申请人必须提供本年度第三人民医院住院期间的出院小结、住院清单、住院发票的复印件,身份证和二代残疾证复印件各三份(属低保户的须复印低保证)

办理程序

1、本人或监护人向所在村(居)委会提交申请,村(居)委会对申请贫困精神残疾住院救助对象的调查真实情况,材料齐全 ,调查人需有二人以上签字。

2、提供2010年第三人民医院住院期间的出院小结、住院清单、住院发票的复印件,身份证和二代残疾证复印件各三份(属低保户的须复印低保证),提交镇民政所。

3、镇民政所对材料真实情况进行审核,而后报区民政局复核。对符合条件者同意其申请。



办理时限
至材料准备齐备之日7个工作日内办结

收费标准
免费

承办机构
区残联、水西镇民政所、各村(居)委会

办理时间地点邮编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镇便民服务中心

邮编:341000



联系方式
0797—8255110

监督电话
0797-8251103

网上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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