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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东镇林长制镇级会议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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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东镇林长制镇级会议制度

一、镇级总林长会议制度
1.镇级总林长会议由镇总林长或副总林长主持召开。出席人员为各镇级林长、各镇(街道)林长

,镇级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镇林长办公室负责人等;其他出席人员由镇总林长根据工作需要确

定。
2.会议原则上每年召开一次。因工作需要,经镇总林长同意,可另行召开。
3.会议按程序报请镇总林长确定召开,会务工作由镇委办公室、镇政府办公室指导,镇林长办公

室承办。
4.会议主要内容为贯彻落实省、市林长制关于生态建设的重大决策和部署;研究决定林长制重大

政策、重要规划、重点工作;总结上年度林长制工作,部署安排本年度工作;协调部署部门之间

、镇域之间实施林长制工作的重大事项;经镇总林长同意研究的其他事项。
5.会议形成的会议纪要经镇总林长或副总林长审定后印发。
二、林长制镇级责任单位联席会议制度
1.林长制镇级责任单位联席会议由镇林长办公室主任或常务副主任负责主持召开。出席人员为镇

级责任单位负责同志、镇林长办公室有关人员。
2.会议由镇林长办公室或镇级责任单位提出,按程序报镇林长办公室主任确定后,不定期召开。
3.会议内容为贯彻落实镇级林长会议决策部署;协调调度林长制工作进展情况;协调解决林长制

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协调督导森林资源保护管理专项整治工作;协调解决森林资源保护管理重点

难点问题;审议报请镇级林长会议研究的事项等。
4.会议形成的会议纪要,经镇林长办公室主任审定后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