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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东镇2016年政务公开落实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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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深入贯彻落实区政府办关于政务公开的文件精神,进一步推进我镇政务工作的深入开展,结合实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6]19号)和《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赣府厅字[2016]67号)以及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赣州市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赣市府办字[2016]76号)和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章贡区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区府办字[2016]70号)要求,紧紧围绕全镇中心工作和公众关切,提高行政机关行政行为的透明度和办事效率,切实加强行政权力的监督,加大公开力度,增强公开实效,切实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更好地为我镇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服务。 
  (二)基本原则 
  1、坚持严格依法原则。按照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的范围、程序履行公开义务。 
  2、坚持全面真实原则。对各类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务事项,除涉及国家秘密和依法受到保护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外,都要如实公开,并保证信息充分、真实有效。 
  3、坚持及时便民原则。按照规定对应当公开的事项,采用方便、快捷的方式及时公开。 
  通过推行政务公开,努力使政府工作透明度不断提高,政府与群众沟通的渠道更加畅通,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等民主权利得到切实保障。 
  二、公开形式及内容 
  1、公开形式。一是政府网站,这是政府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通过网站“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专栏,可以查阅公开和目录以及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二是便民服务大厅。在便民服务大厅的办事窗口,各部门人员负责解释宣传相关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和行政审批事项和社会服务事项信息,包括行政审批事项的设定依据、办事程序、申请条件、申报材料、收费依据、收费标准、投诉联系等方面的信息,提供了全省行政审批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的办理状态、结果实时查询。 
  2、公开程序。镇政务公开按以下程序进行:(1)确定拟公开内容。按照有关规定,拟定公开的详细内容。(2)审查核定。将拟公开内容,提交镇政务公开领导小组讨论审查核实。(3)实施公布。将经审查后的公开内容向群众公布。(4)征询意见。政务公开后,听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及时纠正公开中出现的偏差。(5)建立档案。每次公布的材料进行存档备查。各村、各社区参照镇政务公开程序做好各自政务公开工作。 
  3、公开内容。(1)与公众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重点公开了扶贫、优抚、劳动就业保障等方面政策,机关、事业单位办事服务流程等信息。(2)政务活动情况。重点公开了政府当前中心工作的主要内容、突发公共事件的处置过程及结果。(3)公共资金使用和监督情况。重点公开了财政预算、决算、审计情况以及民生工程资金和公共财政拨付、使用、监管情况。(4)政府机构和人事管理情况。重点公开了政府机关的管理职能及其调整、变动情况,包括政府机关管理职能、内设机构和直属单位、主要领导人简历、人事任免等信息。 
  三、监督措施 
  1、切实加强组织监督。调整和完善镇政务公开监督小组,明确监督内容和责职,发挥监督主力军作用。 
  2、依法接受人大监督。认真实行政府向镇人大报告工作制度,镇政府每年向镇人民代表大会及主席团报告工作,内容主要为镇当年的经济和社会发展目标、财政预决算等。经镇人民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开。 
  3、完善各项制度监督。一是完善全镇重大事项集体讨论决定制度,凡属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的使用,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经镇党委、政府领导班子集体讨论作出决定后公开;二是实行预公开制度。镇机关、基层站所、各村、居在决定或办理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要事项时,应当在正式决定或办理之前将方案予以公布。在充分听取群众意见并进行调整、修改后,再将结果公开;三是实行定期审计制度。按审计局要求,接受对镇财政预算的执行情况、决算、社会保障基金、社会捐赠资金以及其他有关基金和资金的财务收支情况依法进行审计监督,并将审计结果公开。 
  4、主动接受社会监督。镇设立专项举报电话和监督信箱,认真收集群众意见,鼓励干部群众积极参与监督,并对群众举报的问题,进行及时调查处理,举报电话为8464220,监督信箱设在镇大门门房旁。 
  四、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领导,成立水东镇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唐真福 水东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肖建军  水东镇副镇长 
  成  员:党政办全体干部及所涉部门主任 
  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镇党政办。由欧勤同志任主任,具体抓好政务公开工作的落实,负责对政务公开工作的指导、日常工作,监督平台公开情况。杜廷茹具体负责政务公开各类材料的拟定、报批、定期在水东镇政府信息网政务公开平台公开镇政府的相关工作录入、汇总和存档工作及管理群众咨询互动专栏工作。洪淑敏负责民生服务大厅的相关工作,指导大厅工作人员开展日常电子政务工作。 
  为保证公开内容的真实性和电子政务平台公开工作内容的全面性,下一步将逐步向社区和村延伸。为此我镇专门成立政务公开监督小组。 
  组  长:林清鹏  水东镇人大主席 
  副组长:赖丽华  水东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成  员:郭犹泳  陈  强   
  政务公开监督小组主要监督全镇的政务公开是否经常、规范、有序的管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制度是否得到进一步落实,干部执行党纪政纪的自觉性是否进一步提高,政务事务的透明度是否进一步增强,监察是否定期在平罗政府信息网上公开相关内容,是否通过电子政务平台办理相关有业务,公开是否内容全面真实,结果公平公正等等。 
  镇党委政府把政务公开工作排上议事日程,并列入对各部门及村、居年终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