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怀版 无障碍 无障碍

您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 > 镇(街道)信息公开目录 > 水东镇政府 > 工作动态 > 公告公示

2017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时间

访问量:
  1、集中缴费期: 
  12月1日至次年2月28日。 
  2、新生儿 
  凭出生证明和户口簿等材料在出生后3个月之内当年按规定办理参保手续并享受医疗保险待遇。 
  3、特殊人群 
  (退伍军人、大学生毕业返乡人员、新迁入人员、出国回国人员、劳改服刑期满人员、未中断参保缴费险种间接续等)的城乡居民可在集中缴费期后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参保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