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燃油补贴是针对肢体残疾人出台的一项优惠政策,为了使更多符合燃油补贴标准的肢体残疾人都能享受到补贴政策,现将2021年申报工作要求具体通知如下:
一、补贴对象
燃油补贴对象为章贡区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下肢肢体残疾人。
二、补贴车辆
残疾人的代步工具除机动轮椅车外,还有电瓶三轮车、手摇轮椅车、农用车等,根据实际情况也可以给予燃油补贴,但驾驶汽车的残疾人不在此列。
二、申报程序
(一)凡符合申报条件的申请人需填写登记表1份(附件2)和准备1张2寸彩照。
(二)复印申请人相关证件(身份证、二代残疾人证及购车原始凭证),对残疾人确实有符合条件的代步工具,同时残疾人本人骑用,因遗失或其他原因不能提供发票等购车凭证,由申请人作出购车说明,提供发票须是残疾本人名字,经村(社区)、镇(街道)残联盖章证明。
(三)由各镇(街道)残联审核燃油补贴资料并加盖公章,同时填写好汇总表(附件1)。
四、工作要求
(一)各镇(街道)残联要高度重视,加大对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燃油补贴政策的宣传力度,认真做好调查摸底工作,确保无遗漏。
(二)各镇(街道)残联认真做好2021年新增残疾人燃油补贴的申报工作的同时,需将2020年已享受燃油补贴名单按村(社区)为单位发给村(居)委会重新审定,重点审核是否还在使用此类代步工具,是否有死亡的对象等,确保享受对象真实。
五、报送时间
各镇(街道)残联于2021年3月31号之前将新增燃油补贴对象资料和2020年度已享受补贴对象的审核情况(格式按附件1)报送至章贡区残联(阳明路26号1楼113室),逾期未报,视为放弃。
附件1.章贡区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燃油补贴名单审核汇总表
2.江西省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燃油补贴申请审批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