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居)委会、机关各部门: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及有关政策规定,促进基层调解组织制度建设和队伍建设,提升调解组织协调劳动关系和调处劳动争议的能力,根据区人社[2014]88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成立水南镇劳动人事调解中心,成员如下:
主 任: 李 瑞 宣传委员
成 员: 肖 婧 党政办主任
赖泽平 司法所所长
刘华春 综治办副主任
邱良悦 财经办主任
叶青山 企业办主任
郭宏琳 劳动保障所副所长
马翠虹 劳动保障所干事
黄忠蓉 劳动保障所干事
曾宪斌 南桥村主任
曾庆林 腊长村主任
罗日洪 长塘村主任
刘遗铧 高楼村主任
调解中心下设办公室,设在劳动保障事务所(电话:8386606),劳动保障事务所为调解中心办事机构,处理日常工作。由黄忠蓉、马翠虹二位担任调解员,具体负责本辖区内劳动争议案件的调解和处理工作。
二○一五年七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