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依据
《江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办理对象及范围
居民 农民
办理条件
符合再生一胎政策的夫妇
申办材料
1)在一胎生育证所需材料的基础上(包含以上所有材料办理一胎材料).
2)第一个孩子的生育证原件及其复印件(或户口本复印件)
办理程序
1.申请表(到所属村或居委会领取)
2.填写申请表(看清表格内容填写)
3.先到双方户籍所在村、居委会盖章
4. 再到乡镇计生办盖章
5.上交一方户籍乡镇计生办。
办理时限
常年
收费标准
不收费
承办机构
水南镇计生服务站
办理时间地点邮编
办理时间:星期一---星期五,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办理地点:赣州市章贡区水南镇人民政府一楼
邮编:341000
联系方式
8382385
监督电话
8386908
网上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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