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依据
《章贡区被征地农民参加养老保险实施细则》(区府字〔2015〕21号)、《赣州市章贡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区府办字〔2016〕28号)
办理条件
章贡区辖区内被征地农民
申办材料
(1)参保人员身份证;(2)户口簿原件;(3)《被征地农民证》
办理程序
(1)被征地农民提供申办资料向村委会申报;(2)村委会初审后报各镇(街办)劳动保障所审核,逐级筛查被征地农民是否重复申报并按参保险种汇总;(3)各镇(街办)劳动保障所将申报汇总资料于每月15-20日分别报区社保局或区农保局、区人社局审批。
办理时限
即时办理
收费标准
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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