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依据
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江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就业创业培训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赣人社发[2014]32号
办理对象及范围
居民 农民
办理条件
1.工业园区企业定向培训:与企业签订6个月以上劳动合同的新招员工,并在6个月内组织开展的培训;
2.就业技能培训:家庭服务业培训及其他培训,为劳动年龄内的城乡各类劳动者和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罪犯和强制隔离戒毒人员”培训,为刑满释放前一年内符合就业培训条件的罪犯和强制隔离戒毒人员;
3.创业培训(含创业实训):有创业项目或创业愿望及培训需求的城乡各类劳动者及毕业学年高校毕业生。
申办材料
本人《身份证》、《就业失业登记证》等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二份、近期一寸和二寸照片各两张。
办理程序
符合条件的培训对象可到户口所在地街道(镇)劳动保障事务所及社区居委会(村委会)或经人社部门认定的培训机构登记报名,并根据培训需求:
1、选择培训专业和培训机构,2、接受统一安排或派遣,3、参加就业、创业培训,4、考试考核发培训合格证书5、推荐就业或自谋职业、自主创业。
办理时限
即时办理
收费标准
不收费
承办机构
就业培训中心
办理时间地点邮编
工作日均可
联系方式
0797-8155985
监督电话
0797-8189086
网上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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