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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赣州市林业局章贡分局法治政府工作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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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年是党的二十大召开之年,也是我区法治政府建设开启新规划、迈上新征程的重要一年。我区法治政府建设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西和赣州重要讲话精神,围绕“三大战略、八大行动”,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为我区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的法治保障。

一、深学笃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推进行政权力规范透明运行

1.加强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法治政府建设的首要任务,推动政府各部门建立完善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常态化机制,充分发挥法治政府建设在法治建设中重点任务和主体工程作用,以“率先突破”带动“整体提升”。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常态化学法制度,不断增强各级领导干部法治意识,全面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能力。

2.全面接受监督。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政协监督和社会监督、舆论监督,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完善审计、统计等专门监督,积极发挥行政复议、督察督导、执法监督等监督作用。支持法院依法受理和审理、执行行政案件,支持检察院开展行政诉讼监督工作和行政公益诉讼。认真做好司法建议、检察建议落实和反馈工作。

3.广泛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把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到林业普法工作全过程、各环节,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进企业、进机关、进林区、进农村、进校园、进网络,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与林业法治实践结合起来,切实将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转化为林业法治建设工作实效。

二、依法全面履职

4.推动疫情防控和法治宣传常态化。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切实抓好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防控工作,守护陆生野生动物资源安全。广泛开展《野生动物保护法》、《动物防疫法》、《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办法》、《江西省禁止非法交易和食用野生动物办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为推进疫情常态化防控提供法治保障。

5.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行“互联网+政务服务”,积极配合 “赣服通”4.0 版,完善提升“赣政通”服务功能。深入开展延时错时预约服务,实现政务服务365 天“不打烊”,加快推进政务服务“省内通办”工作。积极配合12345政务服务热线平台建设整合。全面推行“好差评”,实现政务服务事项全覆盖,持续推进“互联网+监管”。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持续减证便民。

6.打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深入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和《江西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打造一流的林业法治环境。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推动“非禁即入”普遍落实。进一步精简行政许可事项,优化企业经营环境,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

7.持续推进扫黑除恶工作。扎实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常态化开展,巩固深化专项斗争成果。

三、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8.优化行政执法方式。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提升行政执法水平。规范行政执法案卷管理,组织开展飞行检查,提升执法案卷评查质量。加大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培训力度,严格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全面提升行政执法人员素质。深入推行轻微违法行为依法免予处罚清单,让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

9.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建立健全法律顾问制度。充分发挥法律顾问的支撑作用,讨论、决定重大事项之前,听取法律顾问的法律意见;论证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草案和规范性文件送审稿,邀请法律顾问参加,或者听取其法律意见。

10.坚持依法决策。加强重大行政决策公开,做好重大决策预公开工作。严格落实决策启动、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决策执行、决策后评估等程序,做到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核率100%。完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管理、过程记录和材料归档制度。

四、健全完善行政执法制度

11.强化行政执法协调监督。贯彻国家、省、市、区有关要求,有序推进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建设。开展行政执法监督专项行动,整治重点领域行政执法不作为乱作为、执法不严格不规范不文明不透明等突出问题。

12.规范行政执法主体。完善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动态管理制度。根据机构改革后执法人员变动情况,及时新增、变更行政执法证件,并按照省里统一部署,开展换发全国统一行政执法证件工作。积极开展行政执法人员综合及专业法律知识培训,提升行政执法人员法治意识、业务能力和执法素养。

13.加强林业行政执法建设。不断完善林业行政执法体制机制,积极推动林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加强林业行政执法能力建设,打造规范高效的林业综合执法队伍,切实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五、创新治理机制,稳步推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

14. 加强矛盾纠纷源头化解。以党的二十大维稳安保为主线,全面落实《江西省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条例》,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做好和解、调解、公正、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诉讼等有机衔接的多元化解工作。加强行政调解工作, 提高行政调解质量。坚持“三调联动”,促进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司法调解有效衔接。有序推进行政裁决工作。

15. 全面实施“八五”普法。突出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和民法典,抓好关键少数,落实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政府常务会议学法等制度,政府领导班子每年应当举办2期以上法治专题讲座。建立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制度,将《行政处罚法》《反有组织犯罪法》等纳入学法重点,提升国家工作人员法治素养。严格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宪法宣誓制度。推进“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配齐配强“法律明白人”队伍,将乡镇(街道)和村(居)“两委”干部作为重点培养对象纳入各级党校法治培训计划,纳入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督察考核重点内容。

16.加大涉林类法律法规的普及宣传。积极开展新修订《森林法》等法律法规的普法宣传教育。结合植树节、爱鸟周、国际湿地日、保护野生动物宣传月、森林防火宣传月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各种林业法律法规的普及宣传。

六、加强林业法治建设组织保障

17.强化法治林业建设组织领导。认真落实区两办印发的《<关于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的实施细则>的通知》要求,将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党政主要负责人年终述职和考核内容。每半年召开1次局党总支听取落实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法治建设中的重大问题。

18.加强法治林业建设工作保障。加强法制机构建设,配备与其工作任务和职责相适应的人员。建立法治林业建设财政保障机制,涉及“放管服”改革、行政立法、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行政复议应诉、法治林业宣传培训等推进法治林业建设重点工作所需经费均纳入财政预算,并保证足额拨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