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按照《关于市林业局深化事业单位改革有关事项的批复》(赣市编〔2021〕17号)要求,赣州市林业发展服务中心章贡分中心、赣州市林政管理稽查支队章贡大队等2家单位拟向赣州市章贡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申请注销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现已成立清算组。请债权人自2024年4月10日起90日内向本清算组申报债权。
特此公告。
赣州市林业局章贡分局
2024年4月10日
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按照《关于市林业局深化事业单位改革有关事项的批复》(赣市编〔2021〕17号)要求,赣州市林业发展服务中心章贡分中心、赣州市林政管理稽查支队章贡大队等2家单位拟向赣州市章贡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申请注销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现已成立清算组。请债权人自2024年4月10日起90日内向本清算组申报债权。
特此公告。
赣州市林业局章贡分局
2024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