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适用范围
本指南适用于年综合能源消费量5000—10000吨标煤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
二、基本信息
(一)事项名称: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
(二)权力类型:行政许可
(三)改革类型:直接下放
三、受理与决定机构
章贡区行政审批局
四、服务对象
企业法人
五、申请条件
(一)申请材料齐全;
(二)节能评估依据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政策等是否准确适用;
(三)节能评估文件的内容深度是否符合要求;
(四)项目用能分析是否客观准确,评估方法是否科学,评估结论是否正确;
(五)节能报告提出的措施建议是否合理可行;
(六)项目的能源消费量和能效水平是否满足本地区能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管理要求。
六、不予批准的情形
(一)申请人不符合以上条件,或者不能提供足以证明符合条件的相关证明文件;
(二)项目危害经济安全、社会安全、生态安全等国家安全;
(三)项目不符合相关发展建设规划、产业政策和技术标准;
(四)项目未合理开发并有效利用资源;
(五)项目对重大公共利益产生不利影响。
七、申请材料
序号 |
提交材料名称 |
材料必要性 |
原件/复印件 |
份数 |
纸质/电子 |
材料规格 |
来源渠道 |
1 |
书面申请 |
必要 |
原件 |
1 |
纸质、电子 |
A4 |
项目单位自行编写 |
2 |
节能报告 |
必要 |
原件 |
1 |
纸质、电子 |
A4 |
项目单位自行编写,也可以由项目单位自主委托具有相关经验和能力的工程咨询单位编写 |
八、承诺时限
(一)法定办结时限
20个工作日
(二)承诺办结时限
3个工作日(选取中介、专家评审、报告修改时间不计算在内)
九、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十、结果送达
符合要求,发放《关于***项目节能报告的审查意见》。
(一)现场领取。领取地址:赣州市章贡区水南镇长征大道9号赣州市行政审批局2楼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大厅。
(二)快递送达。
十一、咨询监督投诉
(一)咨询途径
1.窗口咨询:章贡区长征大道9号行政审批局二楼工程建设项目“一站式集成”审批大厅赣州市章贡区行政审批局帮代办窗口
2.电话咨询:0797-8161278或0797-8161346
(二)监督投诉渠道
1.窗口投诉:章贡区政务服务中心大厅服务股
2.电话投诉:0797-7087759
十二、办公地址及时间
(一)办公地址:章贡区长征大道9号行政审批局二楼工程建设项目“一站式集成”审批办公区
(二)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 下午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三)电子邮箱:zgqspjxmg@126.com
十三、办理进程及结果公开查询
申请人可以在市行政审批局二楼工程项目建设窗口现场咨询,也可通过电话方式或登录章贡区人民政府-区行政审批局政府信息公开网站http://www.zgq.gov.cn/zgqxxgk/c114445/xxgk_bmtt.shtml,点击“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行政权力运行-行政执法公示”查询办理情况和结果公开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