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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规划区湿地征占用审批事项办事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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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适用范围

本指南适用于中心城区一般湿地征占用事项的申请与办理,适用对象为需要征占用一般湿地的自然人、法人或社会组织。

二、基本信息

(一)事项名称:城市规划区湿地征占用审批

(二)权力类型:行政许可

(三)改革类型:直接下放

、受理和决定机构

受理机构:章贡区行政审批局

决定机构:市林业局章贡分局

四、服务对象

自然人,企业法人,事业单位法人,社会组织法人,非法人企业,行政机关,其他组织

五、申请条件

一)符合湿地保护、自然保护地管理、生态保护红线管控、野生动物疫源疫病防控等有关规定和要求

二)符合湿地面积总量管控的要求

三)勘查、开采矿产资源的,应当取得勘查许可证或者采矿许可证;

四)各类建设项目,应当完成项目审批、核准或者备案

五)不会对湿地周边的生态环境以及野生动物生存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六、不予批准的情形

一)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的

二)不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七、申请材料

序号

提交材料名称

材料必要性

原件/复印件

份数

纸质/电子

来源渠道

1

湿地占用申请表

必要

原件

2

纸质

申请人

自备

2

拟用地单位的法人证明、个人身份证明

必要

复印件

1

纸质

申请人

自备

3

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或者核准批复或者备案确认文件,矿产资源勘查开采项目应当出具勘查许可证或采矿许可证

必要

复印件

1

纸质

申请人

自备

4

用地单位出具的湿地占用可行性报告

必要

原件

1

纸质

申请人

自备

5

采用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的湿地空间矢量数据

必要

原件

1

电子

申请人

自备

6

县级林业部门提供的《湿地占用现场查验表》

必要

原件

1

纸质

申请人

自备


、承诺时限

(一)法定办结时限

20个工作日

(二)承诺办结时限

15个工作日

、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十、结果送达

作出审批决定后,通过电话、电子邮件、书面等方式通知或告知服务对象,通过现场领取、平台获取、邮寄等方式将结果送达。

、咨询监督投诉

(一)咨询途径

1.窗口咨询:0797-7305812

2.电话咨询:0797-8199064

(二)监督投诉渠道

1.窗口投诉:章贡区政务服务中心大厅服务股

2.电话投诉:0797-7087759

、办公地址及时间

(一)办公地址:章贡区长征大道9号市行政审批局三楼章贡区行政审批服务大厅综合窗口

(二)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工作日中午、双休日、法定节假日推行延时服务,延时服务时间为:工作日中午:12:00-14:00双休日、法定节假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

、办理进程及结果公开查询

申请人可以在章贡区行政审批服务大厅综合窗口现场咨询,也可通过拨打窗口咨询电话0797-7305812或在赣服通、江西政务服务网查询办理情况和结果公开情况。

    审核同意书样本详见附件。


(附件)57.城市一般湿地征占用审批办事指南.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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