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行审社字〔2024〕53号
关于东莞徐记食品有限公司赣州分公司部分岗位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批复
东莞徐记食品有限公司赣州分公司:
你单位报来《关于实行特殊工时制度的申请函》已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原劳动部《关于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办法》(劳部发〔1994〕503 号)的有关规定,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单位部分岗位职工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即:
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岗位为:物流主管、业务员、店业务等3个岗位,以年为周期,实行不定时工作制。
二、上述岗位职工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有效期为2024年4月17日至2025年4月16日。期满前可根据实际情况再次申请。
三、请你公司接到本批复后在本单位系统内予以公示,告知相关岗位劳动者并在劳动合同中予以明确。同时,根据本批复,你公司应当结合实际并充分听取职工意见,制定特殊工时管理具体办法,不得扩大实施范围,合理安排劳动者休息时间, 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赣州市章贡区行政审批局
2024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