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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东莞徐记食品有限公司赣州分公司部分岗位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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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审202453

关于东莞徐记食品有限公司赣州分公司部分岗位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批复

东莞徐记食品有限公司赣州分公司:

单位报来《关于实行特殊工时制度的申请函》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原劳动部《关于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办法》(劳部发〔1994503 )的有关规定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单位部分岗位职工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即:

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岗位为:物流主管、业务员、店业务等3个岗位,以年为周期,实行不定时工作制

二、上述岗位职工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有效期为2024417日至2025416。期满前根据实际情况再次申请。

三、请你公司接到本批复后在本单位系统内予以公示告知相关岗位劳动者并在劳动合同中予以明确。同时根据本批复你公司应当结合实际并充分听取职工意见制定特殊工时管理具体办法不得扩大实施范围合理安排劳动者休息时间, 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赣州市章贡区行政审批局

                              2024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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