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李楚河代表:
您在区六届人大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门面招牌个性化、市容市貌人性化,彰显城市活力协调性的建议》收悉,现就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您在审议区六届三次会议报告提出的《关于门面招牌个性化、市容市貌人性化、彰显城市活力协调性的建议》,根据现行的《中心城区市容市貌管理标准》,店招设置的大小、高低、突出面、字体颜色、风格应与左右店招保持一致,店招风格和建筑物及相临店招相协调;鼓励店招设置人使用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制作店面招牌。
最后,再次衷心感谢您对我区城市管理事业的关心与支持,欢迎今后多提宝贵意见!祝身体健康、工作顺利、家庭幸福!
赣州市章贡区城市管理局
2023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