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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章贡区第六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第2023012号建议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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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张波代表

您在章贡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大对无物业管理小区的扶持和奖励的意见建议”的建议,我们十分重视,第一时间组织进行专题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无物业管理小区扶持和奖励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一、关于“加大无物业小区管理的扶持和奖励,特别是之前已改造过和未纳入老旧小区改造的无物业小区,加大支持力度,如按户或按面积给予运营管理启动费用”的建议

1)制定老旧小区物业管理考评补助办法。为保障我小区物业管理工作的长效运行,提高老小区物业管理的服务质量,2021年与区财政局、区住建联合印发了《章贡区老旧小区物业管理考评补助办法》,2022年对该项补助政策进行了修订,增加了运营管理保障金及进驻服务奖,同时会同住建、财政、部分镇(街道)、社区(村)相关工作人员组成的考核小组对申报小区进行了现场考评,并根据得分兑现财政补助。2021年,共为13个企业管理的17个老旧小区发放补助资金175.68万元。2022年,已完成对申报的老旧小区现场考评,下一步将根据补助办法兑现奖补。

2)制定无物业小区物业服务全覆盖奖惩措施。印发了《关于印发章贡区无物业小区物业服务全覆盖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对进驻无物业小区管理的物业服务企业进行政策扶持一是老旧小区物业管理考评奖:按照《关于加强章贡区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区府办字〔202213号)予以奖补二是开办补助金:对按期成立镇(街道)物业企业分公司的,一次性予以5000元的开办补助,用于保障各分公司前期运营。补助资金由区财政承担。三是工作推进奖:一是根据各镇(街道)“两率”排名情况,对完成年度工作目标且排名第一的,给予4万元的奖励;排名第二的,给予2万元的奖励;排名第三的,给予1万的奖励;未完成的,予以通报批评,取消评先评优资格。二按照各社区(村)物业服务费用年度收费率兑现奖励,收费率60%以上的,按3%兑现;收费率80%以上的,按4%兑现;收费率90%以上的,按5%兑现。奖励资金由区财政承担,用于奖励相关工作人员。同时制定了《章贡区国有物业企业平台建设方案》,该方案进一步明确了对进驻无物业小区管理的物业公司的奖励措施,现文件已提交区政府印发中。

二、关于“多引导管理较好的物业公司给镇街,做好无物业小区连片管理的指导”的建议

   一是建立章贡区公益性物业企业推荐名录库。针对部分小区无法成立业主委员会、小区管理失效情况,由社区居民委员会代行使业主委员会职责从名录库中抽取企业提供基本物业服务,如将解放街道尚书街社区从名录库中选聘赣州市港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入驻管理;二是推进社区物业管理应急救济工作。针对部分小区无法成立业主委员会、而小区出现失管的情况,由社区居民委员会代行使业主委员会职责,组织小区物业管理工作,为小区提供基本物业服务。如,章江街道20229个小区由社区居委会代管;三是推进无物业小区物业服务全覆盖工作。印发了《关于印发章贡区无物业小区物业服务全覆盖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通过做好“摸底数、划区域、成立业主自治组织“三项基础工作以及推进“区属国有物业企业+街道(镇公司+社区(村)服务点”三位一体国有物业企业平台搭建、实行菜单式服务、拓宽服务费收缴渠道三项改革创新工作,分步骤、按时间节点对市场失灵、管理失序、自治失能的小区进行兜底服务,分步骤、按时间节点推进全区无物业小区物业服务全覆盖。

三、关于“建议物业主管部门加大对镇街的业务指导和培训,特别是加强指导业委会的成立和物业公司选聘等程序”的建议

根据《关于加强章贡区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精神,为充分发挥业主自治在物业管理中的作用,我中心通过召开工作例会、印发学习文件、深入一线等方式加强对各镇街召开业主大会和选举业委会工作的指导,2022年度成立业委会或换届工作进展迅速。其中,水南街道共有文远阁、江山里二期等10个小区开展成立业委会或业委会换届工作,江山里一期成立了物业管理委员会;南外街道对已实行老旧改造的小区引进物业管理,并引导成立业委会,已成立业委会小区4个,业委会已换届小区 3 个,筹备成立业委会小区3个;章江街道已成立业主委员会小区7个,另有10余个有意愿小区正在前期筹备

最后,衷心感谢您无物业管理小区扶持和奖励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今后多提宝贵意见!


                            赣州市章贡区住房保障安置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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