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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区政协六届三次会议第2023060号提案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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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曾国华、孙晓亮、张彬冯雪琴李绍发 赖伟、王苏红委员

您在区政协六届二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规范旧衣回收箱监督管理与利用价值的建议》收悉,我中心是提案分办单位,现就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规范旧衣回收箱监督管理与利用价值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一、关于“制订旧衣回收实施细则或指导性意见”

旧衣回收实施细则或指导性意见,非住保中心职能,建议由行业主管民政部门进行答复。

二、关于“积极宣传引导和社会倡议”

我中心积极指导物业小区做好旧衣回收箱规范管理一是指导各镇街积极推动无物业小区成立业委会,推行多种小区管理模式。根据《关于印发章贡区无物业小区物业服务全覆盖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文件,稳妥推进物业服务全覆盖工作,符合条件的小区引入专业化物业公司管理。由属地镇街、社区居委会、小区业委会(物业管理委员会)加强旧衣回收箱监督管理、并组织征求小区业主关于旧衣回收的意见建议。二是规范物业小区旧衣回收箱日常管理工作。根据民政部门旧衣回收相关要求,联合属地镇街指导督促社区、小区业委会(物业管理委员会)及物业公司:一方面,强化旧衣回收箱引入小区的审核把关,同时增加旧衣回收活动的宣传;另一方面,提高对小区旧衣回收箱的管理力度,要求小区管理方加强与旧衣回收组织沟通:在回收箱明显部位张贴旧衣回收流程图,常态化开展回收箱的维护管理,以及旧衣回收组织及时转运居民捐赠的爱心衣物。

  三、关于“加大打击借名牟利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力度”

  伪慈善、不合规回收、借名倒卖牟利、破坏旧衣回收箱、盗窃回收箱旧衣服用于转卖等违法违规行为监管,非住保中心职能,建议行业主管民政部门、城市管理执法部门加大打击力度。

  四、关于“利用“互联网”加强监管”

旧衣回收组织及行为的“互联网”监管,系行业主管民政部门职责,建议由其处理答复。我中心将配合民政部门做好物业小区协助工作。

                                赣州市章贡区住房保障安置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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